他们这些捕快都有各自的快手,而每个快手又都掌握着不知道多少街面上的游手和帮闲一类的闲人。
等过了几天,哪怕就是查不到线索。等这些捕快们一五一十把各自调查的范围说出来,那也是没功劳有苦劳的事。
唯独沈墨,手里却是无人可用。
等到转过天来汇报工作的时候,沈墨要是一问三不知,那就是正好给了徐旺一个冠冕堂皇开除他的理由!
“俗话说:断人财路如杀人父母,这句话真的是不错!”沈墨心中暗自苦笑着想道:“看来要想保住南宋的这份儿工作,不想点办法是不行了!”
等到大家听明白了任务,自然是卷堂大散,各自去找自己的关系和线人去了。
待到吕强出了门来,他就在衙门口那里四下找寻沈默的身影,找了半天也没见他。吕强不由得咬着牙,暗自跺了跺脚。
“这个沈大郎,这次怕是逃不过去了!也不知道他像个没头苍蝇一样,跑哪里去找线索去了!唉!”吕强忧心忡忡的想道。
事实证明,吕强猜得一点儿不靠谱。沈墨从衙门里出来直接就回了家。
在半路上,走到一处人迹稀少的巷子,沈墨把怀里面那个小小的包裹掏了出来,然后把外面裹着的汗巾子打开。
这沉甸甸的手感带给他的感觉果然没错,沈墨看着手里面的东西,不由得吹了一声口哨。
在那个脏污破旧的麻布汗巾子里面,包裹着的竟是一锭金灿灿的黄金!
这一锭大概是十二两重的一个金元宝。所谓“七青八黄九五赤”,这锭黄金上面的颜色泛着赤红,一看就知道是十成十的赤金。
宋代的一斤是十六两,按照金银的兑换价,这十二两黄金兑换成白银就是一百三十多两银子。
在宋朝,一两银子能干什么?
一个十一二岁的小婢,人牙子给洗的干干净净的往你面前一戳,只要二两银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