而且,这沈墨的身上也不见有什么武功底子,也真难为他这捕快是怎么干的。
好在身体还可以锻炼,况且前世的沈墨一身的伤疤,暗伤着实不少。这一下他从四十多岁重新回到了风华正茂之年,身上的这股活力跃动的感觉简直让人心旷神怡。
沈墨很快就决定,在这个时代,用这个沈墨的身份活下去。
至于南宋的这一辈子该干什么……就把它当一个闲适悠长的度假好了。沈墨心道:“古代的生活舒缓优雅,像他这样的人,有个捕快的身份也足够吃穿,正好用来休息。”
之前半生的卧底经历,沈墨过得实在是太累太紧张。所以这一次穿越到古代,他只当这是老天爷对自己的奖赏。心里面没有半点压力。
“怪对不住人家姑娘的。”想起了昨晚的事,沈墨心里尴尬的想道。
在南宋这个封建时代,虽然和人拜过堂的陆云鬟属于再醮之妇,但是这样的黄花大闺女要是放在现代,那可是绝顶清纯的女孩儿。
说实话,以沈墨前生那种烂仔黑社会的身份,这么单纯的姑娘,他几乎都没机会接触过。
结果新婚第一晚,就被他把事情搞砸了。弄得他都不知道怎么跟人家姑娘解释这个事儿。
今天一大早,陆云鬟见他要出门去,到底还是挣扎着倦怠不堪的身体,起身伺候他穿衣洗脸。
云鬟虽然做得细致,但是她脸上的表情又是委屈又是悲伤,眉眼间还有几分难掩的羞怒。
一大早的,两个人相顾无言,只是在默默做着各自的事。
云鬟在给他系上衣带、抚平衣襟的时候,身上如兰似麝的女儿香淡淡的扑面而来,但是人家姑娘始终都没朝他脸上看上一眼。弄得沈墨自己也是臊眉耷眼的。
穿好了衣服,沈墨只好拿当差做借口,飞也似的从自己的家里跑了出来。
人家好好一个古代的仕女,知书达理的一个花儿一样的女孩。放在现代社会,这个年纪还是个娇生惯养的高三女学生。结果人家就这么被沈墨给伤了自尊,沈墨自己也呲牙咧嘴的想:
“我这烂仔的身份实在是当得太久了。不经意就会伤到身边的人。从今儿往后,怕是要把过去的那些犯罪手段收拾起来,再不能用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