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来是这京城最大的客栈百香楼,于一场意外大火中,焚之殆尽,醉红尘终葬在了滚滚红尘。
作者有话说:
朱明承夜这卷就写完了,能看到这里,大家也算无惧be了。这篇文打算再写一万字左右就完结,因为我还没刀完一个人。
挺喜欢秋书的,当时写她没在预算里,她喜欢阮当归,为了阮当归自愿放弃了自由。
我为什么那么执着于自由,大抵是因为我巨人看多了。
当我在刀你们时,创哥也在费力地刀我。
第96章 边塞萧条人未老
边塞的风在耳边呼啸,一年又过去了,冬日的寒依旧在蔓延,两军对峙,僵持不下,军营里总是一片死气沉沉,朝廷派兵增援,按行程,今日援兵应该抵达。
吴世年行军将近一年,军营的生活不同于他二十年前锦衣玉食的生活,他之前从来没杀过人,可是就在前不久,在一次战争中,他亲手砍下了一个异族少年尚带惊恐面容的头颅,鲜血溅到他面上,他已有些麻木。
吴世年没有了他爹,在军营里,什么也算不上,他想要有军功,想要迎娶张荣荣,就得奋力杀敌。
或许是他吴家世代为将的缘故,吴世年虽为纨绔子弟,但在战场上,却显出些作战行军之天赋,前几次战争,吴世年出了妙计,把敌军诱至低谷,低谷路窄而马不易行,迫使他们下马,又埋伏高处,弓箭射击,使敌军损失惨重。
吴世年也幸得程澜大将军提拔,统领两千人马,守在两军之间。
吴世年善用计,又依仗着崎岖的地形,让刀骊吃了不少苦头,他们要想攻过来,必须先过吴世年这一关。
吴世年怕,却又不怕,他日日夜夜都不曾安稳睡过一觉,唯恐自己闭上眼睛就再也醒不过来了,但他又不怕,他的父亲永远活在他心中,他吴家儿郎,生来就是要上战场,他有了军功,打赢这场仗,就可以归京了。
他知晓,在那战火尚未蔓延的京城,有他娘亲,还有一个姑娘,在等着他归去。
“将军。”有士兵出来,两旁篝火摇曳,“这马上天色黑了,还是进营帐里等着吧。”
天色昏暗,似要压下来,边塞的景色荒凉至极,放眼望去,都是一望无际灰蒙蒙的路,这里连一抹生机都看不见。寒风呜咽着,吹折地上枯黄的草。
吴世年一直站在寒风里候着,当他得知阮当归要来边塞,也是吃惊,京城的流言蜚语微微打听,也就一路飘了过来。
“不必了。”吴世年摇摇头,“我就在此等着他。”
营帐里有人出来,影子落在地上,来到吴世年身边,那人的头发堪堪及肩,眼窝深邃,鼻梁高挺,唇薄,且微微抿着,行动还有不便,这很明显一张异族风情的面庞,不是冼荇又会是谁。
冼荇并未身着刀骊服饰,而是穿着一袭粗布,他的右脸上一片擦伤,结了痂,目光看向远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