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溪才学好那是有目共睹,否则也不会连中解元、会元和状元,这可以认为是“天分使然”,有天分的人可以学上一年便可当别人两年、三年甚至五年;沈溪在福州杀宋喜儿连眉头都不皱一下,是他知道不能纵虎归山,这可以用性格果决来解释。
唯独沈溪处事圆滑不拘成法,没有少年郎的刚愎自用和嫉恶如仇,是刘大夏不能理解的。毕竟一个人老成的心态需要岁月的沉淀。
这时帘子后面走出一名四十多岁的中年官员,问道:“尚书大人,与陛下的奏本不知该如何起笔?”
刘大夏自己便是翰林院庶吉士出身,虽然在兵部履任多年,性格变得豁达耿直,若他再年轻几岁,眼里绝对揉不得沙子,高明城这种大贪官自然是不杀不足以平民愤。可现在刘大夏身居高位,朝廷上下都在注视着他,若他不能在黄河大水一事上给朝廷个交待,又或者引发民乱,可能刚到任户部尚书,就将面临撤职。
“刚才玉娘的话,你听到了?”刘大夏问道。
“是。”属官恭敬回话。
刘大夏道:“就按玉娘所述写奏本……沈修撰的意思,暂且不提各级官员贪赃枉法之事,单只彰显地方官员救灾之功。今夜前务必将奏本完成,明日上朝我会亲自向陛下进言。”
属官唯唯诺诺,遵命而行。
这时候属官心中非常不以为然,弄不明白刘大夏为何会采用沈溪这种非常不合理的方法向弘治皇帝呈奏,若弘治皇帝有心要一查到底,替河南、山东等地官员开脱的刘大夏要担不小的责任。
但其实只需转变个思路,刘大夏如此做却是在为弘治皇帝担责,正是因为朱佑樘识人不明,才令高明城和一众赃官为任一方,在朝廷侧重治河与赈灾的情况下,大批钱粮被调往黄河中下游省份,不能洁身自好之人岂能安守本分?
刘大夏如此做,是代天子文过饰非,属于不得已之举。
第二日一大清早,刘大夏刚到户部衙门便拿着属官草拟好的奏本,亲自抄写了一遍,然后揣在怀里进宫。
事关重大,这份奏本并不会走内阁这条路,而是直接由刘大夏带进宫面圣,请求天子圣裁。
在治河赈灾这件事上,刘大夏不单纯是户部尚书,他还是行钦差事,直接对弘治皇帝本人负责。
从刘大夏去宣府治理军饷开始,他做这种事已经驾轻就熟,文武大臣都知道刘大夏深受弘治皇帝器重,这个人很不好惹。
刘大夏刚到宫门口,就遇到李东阳……李东阳分明是特地在他进宫的路上等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