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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桓坐在月台上,看着宋世卿的模样,这语速语调,搁在后世做个ra歌手,那是一等一的强,赵桓都被这一大段话绕得有些眩晕。

律法面前人人平等,是之前就已经廷议通过的一条律法基本原则,而现在讨论的是刑律,而宋世卿坚持将刑律面前人人平等,写进三大前提之内。

这就成了争议点,看似有些重复。

宋世卿刚刚喘气喘匀了些说道:“立法、司法、刑律和执行的四个层面上,尽可能的实现平等。我们的律法在制定的时候,一定要摆脱民众们的偏见,我们的民众是何等的模样?他们认为人和人是不平等的,吃得苦中苦方为人上人,什么是人上人?这就是尊贵卑贱之分!”

“刑不上大夫喊了一千多年了,我们到现在连立法层面都做不到,等我们都下了黄泉,有何脸面面对列祖列宗!”

赵桓示意宋世卿先歇一下,这朝堂毕竟不是谁嗓门大谁就有理的地方。

刑不上大夫,礼不下庶人。

这两句话最开始是出现在《礼记·曲礼》之中,原为:国君抚式,大夫下之;大夫抚式,士人下之;礼不下庶人。刑不上大夫,刑人不在君侧。

而孔子对周礼的解读,一向在中原王朝有着极高的权威性,他在《孔子家语·五刑解》这样解释了:所谓礼不下庶人者,以庶人遽其事而不能充礼,故不责之以备礼也。

大约就是,庶人忙碌,对礼法不了解,不能苛责的要求他礼仪的规范。

上:宽恕,谅解。下:苛求,排斥。

所以,刑不上大夫,意思为刑罚不宽容公卿大夫,礼法不排斥刻薄庶人。

但是随着时间的推移,刑不上大夫慢慢被曲解了。

直到东汉时期的儒学大家郑玄注解周礼时,终于将刑不上大夫解释为了:刑不上大夫,不与贤者犯法,其犯法,则在【八议轻重,不在刑书】。

而这八议,在汉时,是刑律规定的对八种人犯罪,不施加残害肢体的刑法,必须交由皇帝裁决。大汉的皇帝武德比较充沛,多数情况都是,盘水加剑以自裁,勒令自杀。

而这八议在汉时依旧是水面下的潜规则,直到在东汉末年,曹丕篡汉之后,他的儿子曹叡在制定新的刑律时,将八议正式从水面之下,抬到了法律条文之中,成为了八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