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43页

而现在,他接受了汪博彦的招纳,就代表着他已经在大宋朝堂这里,辞了官位。

说好听点,这叫不满官家给他安排的马倌,他要辞官归乡。

毕竟秦桧本身虽然不是状元,但也是进士及第,安排马倌,实在是太羞辱了。

而且秦桧本身就是江宁人,也就是建康,也算是辞官归乡。

但是官家已经知道了他要去南边的小朝廷当官,这就是叛逃了!

性质变了,他害怕官家突然改变主意,在半路上,盗杀了他。

他一直以为童贯自杀、蔡京病死、蔡攸被盗杀,都是那个坐在宫中稳坐钓鱼台的官家安排的。

所以,他非常恐惧,星夜兼程的感到了临安。

他刚一落脚,就见到了他的舅舅,已经在南朝做了尚书左丞的汪博彦。

“娘舅。”秦桧恭恭敬敬的行了个礼,俗话说三亲不三亲,娘舅为大。

汪博彦发达了,还没忘记自己,就是这个道理。

汪博彦很满意秦桧的礼节周全,笑着说道:“甥男为何如此行色匆匆?”

“一言难尽啊。说来话长。虽然是我猜的,但是我觉得官家,想要杀我。”秦桧皱着眉说道。

无才不足以济奸。

秦桧作为千古第一名奸,他要是没点东西,那怎么称之为奸臣呢?他非常敏感的感觉到了汴京皇帝,要杀他。

第三百一十二章 奢靡之始 危亡之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