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圣言“立于礼,成于乐”。
因为“礼别异,乐合同”。
即礼仪是用来分别人们之间的阶层和社会地位的不同,但如果只讲究礼仪来表明大家的阶层和地位差别的话,那么就会造成整个国家百姓心理和情感失衡。
这对于儒生以儒家之道治理的山下小国,亦或是那些规模庞大到能囊括山上仙家的大王朝,是不利的。
毕竟儒家讲究入世,治世安邦。
一个稳定的国家与势力既要能区别出不同层次,更重要的是还能将这些区分开来的阶层再团结起来。
因此有了“乐和同”的调节,“乐”提供了一种可以打破地位差别的渠道。
在等级森严的礼法王朝,“乐”成了调和感情的重要纽带,在维护王朝的秩序和谐方面起到了不可替代的作用。
因为“乐”的欣赏是共同的,可以连接情感。
不只是凡人王朝内的贵族与平民,山上修士与山下凡人,玄黄人族与异类妖族,都可以用“乐”来连接,潜移默化的缓和矛盾。
另外,儒家文庙的礼仪祭祀,礼道的一些阵法布置,也需要乐来辅助。
这就是儒生六艺之一的“乐”艺。
据说走乐艺儒道的大修士,所奏的煌煌大乐,可以感染一国百姓的情绪,使其纯善朴质。
只是“乐”道不同于经义、礼等道,为儒家所独有,其他百家修士之中亦有擅乐者。
传闻,山上百家之中,有一些能将“乐”修到极致的存在,他们都有一个古老称号,乐师。
“不不不,”见赵戎一副无趣的模样,范玉树摇头道,“子瑜,若是这样,那你一定会喜欢思先生的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