军歌不长,曲调也简单,但却铿锵有力,从头到尾都透出一股铁与血的味道。一曲终了,整座水榭里静得鸦雀无声。
在场的众人,大多都是富家的公子、小姐,他们平日里欣赏的是高雅的诗歌,玩的是风花雪月,什么时候接触过铁马金戈的战场?
刘秀唱的军歌,配合着盖延的弹刀,人们仿佛置身于千军万马的沙场当中,那种震撼感实在太强烈了。
也不知过了多久,阴识、阴兴不约而同地站起身形,抚掌大声赞道:“好!文叔,若我没猜错的话,这应该是军歌吧?”
“正是军歌!”
“好!”阴兴禁不住又赞了一声,紧接着不无感慨地说道:“也只有真正经历过沙场征战的人,才能唱出军歌中那种铁骨铮铮的味道啊!”
对于刘秀去益州打过仗这件事,阴兴是即羡慕又向往。
就连阴丽华等女眷们,也都是两眼放光地看向刘秀,久久收不回目光。
王瑾见状,暗暗皱眉,早知道她们这些千金小姐们喜欢军歌,自己就不该唱什么《桃夭》,反应该唱《秦风·无衣》才对。
他正向说我也会唱军歌,阴丽华站起身形,走到刘秀近前,看着他肋下的佩剑,福身问道:“刘公子,可否借你佩剑一用?”
刘秀愣了片刻,随即站起身形,将肋下的佩剑抽出。
随着青锋剑出鞘,现场乍现出一道青芒,女眷当中也随之传出好几声的惊呼。阴识、阴兴等人看着刘秀的佩剑,也是露出诧异之色,暗道一声:好剑!
阴丽华接过刘秀的青锋剑,感激地再次向刘秀福了福身,又道:“刘公子可否把刚才的军歌再唱一遍?”
刘秀看着近在咫尺的阴丽华,呆呆地点了下头。
“批铁甲,挎长刀,与子征战,路漫长。同敌忾,共死生,与子征战,心不怠。踏燕然,逐胡儿,与子征战,歌无畏。”
在刘秀唱歌、盖延弹刀的时候,阴丽华手持青锋剑,于水榭的中央舞了起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