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他的左衣袖里,暗藏着的是一把锋利的匕首。
就在他将袖口内的匕首一点点抽出来的时候,在其身后突然有人大声喊道:“阿秀!”
这突如其来的一嗓子,把那人吓了一跳,抽出一半的匕首立刻塞回到袖口当中,然后若无其事的看着告示。
恰好这时,那名布衣青年转回身形,他并没有看到身后之人收刀的动作,只当他和自己一样,是围观告示的路人。
布衣青年的目光越过他,看向呼唤自己的人。看清楚来人,他喜形于色,快步走了过去,又惊又喜地说道:“大哥!”
被他唤做大哥的汉子,三十左右岁的年纪,身材魁梧,虎背蜂腰,向脸上看,浓眉大眼,鼻直口方,相貌堂堂,带着一股粗犷之气。
“大哥,你怎么在城里?”
“我进城见了几个朋友。”
布衣青年名叫刘秀,字文叔。魁梧大汉名叫刘縯,字伯升,是刘秀的亲大哥。
看眼刘秀空空的双手,刘縯问道:“又来集市卖粮了?”
刘秀含笑点点头,又特意拍拍腰间鼓鼓的钱袋,说道:“价钱还不错!”
刘縯摇摇头,颇感无奈地说道:“眼下天灾人祸,大多数人都已经吃不饱饭了,你倒好,竟然还有余粮拿到集市来卖钱。”
别看刘秀身上带着书生的儒雅之气,可他却是个地地道道的农民。
但他身上的儒雅之气也不是凭空来的,相对于其它的农民而言,刘秀算是农民中的高材生。
他在长安上过三年太学,学的是尚书。用现在的话讲,就是上过全国顶尖级的学府,学的是尚书系。
按理说,上过太学的,出来之后都能在朝廷里某个一官半职。
可惜的是,刘秀没有赶上好时代,当今的朝廷是王莽建立的新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