良久,从夜深人静,再到天色放明,足足在书案前趴了一夜的朱明忠,再次起身时,已经是第二天清晨了。
看着纸面了更加鲜活的张丹枫,朱明忠笑了笑,突然间他有一个想法。
女的自己写了一个邪魔妖女练霓裳,男的写了一个公子如玉的张丹枫,算起来,也算是把梁羽生最经典的两部小说给写完了。
“梁羽生的小说,抄上这两部就差不多了,还得再想想办法,自己再怎么着,也是当文豪的人,不能就写写武侠小说吧!”
朱明忠大言不惭的自言自语道。
当个文豪,似乎也不错啊。
就像写《肉蒲团》的李渔,人家可是在一百多年前,就成了百万富翁……呃,不过,他似乎不是文豪啊。
嗯,也算是传世之作吧!
就是不知道,现在有没有被拍成电影。要是还没有拍成电影的话,自己去把这部小说拍成电影似乎也不错,应该不需要交版权费吧。
就是不知道那部大作没有机会在电影院里放映。
调侃着李渔,想着成为一代名导的同时,朱明忠却又不得不去考虑一个现实问题——将来。
或许,眼下这种轻松的生活,正是他一直以来所向往的,至于写武侠小说,那也不过只是为了挣点钱花差花差,改善生活。
可是人总得有一些更高的追求吧。
比如说名利双收……写一部有影响力的严肃作品,然后成为闻名于世的大文豪。当然也可以成为大导演。那时可真就名利双收,当然也可以白色兼收。
“名利双收?”
突然,朱明忠哈哈大笑道。
“什么名能大过皇帝?你都是做过几十年皇帝的人了,怎么还这么偏执,眼下这样的日子不就挺好的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