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多大了?”
张敬德问道。
“九岁。”
看起来最多只有五六岁。尽管小孩很瘦弱,但张敬德知道,只要给她足够的食物,再打扮一下,每天都洗澡的话,最多半年,她就会变成一个美人坯子。
“你有父母吗?”
张敬德摸出了一个银币。
“我妈妈在那里。”
女孩手指着远处,在路边的角落里,一个剃着光头的女子,蜷缩着身体躺在角落里,她躺在那里,即便是相隔很远,张敬德也能看到,她的眼睛乌黑,口中流淌着口水。
她眼巴巴的盯着旁边的人,那个人躺在那里,手拿烟枪,正在那里抽着鸦片。
鸦片!
八年前,鸦片第一次出现在欧洲,当然它并不曾受到上流社会的欢迎,而是泛滥于贫民窟,它刚一出现,就立即风靡于伦敦的贫民窟,对于这些贫民来说,鸦片就像是《圣经》里的“忘忧药”,可以让他们忘记人世间所有的烦恼。可以给他们带来精神上的愉悦。
它不仅驱散了人们心中的烦恼,甚至还是一种良药,因为饮用着不洁的泰晤士河河水的贫民们一直被腹泻困扰,但是鸦片却是治疗腹泻的良药,而且还是镇痛的良药。
这种廉价的良药,迅速在伦敦得到了普及,对于这些饥肠辘辘的贫民来说,吸食鸦片还有一个作用,就是可以抵抗饥饿。
“又是一个鸦片鬼……”
用官话抱怨着,张敬德走到她的面前,看着她正贪婪的吸吮着别人吐出来的鸦片烟,并为之沉迷时,他便说道。
“这是你的女儿吗?”
那个剃着光头,也许是把头发卖了的女人,睁来迷离的眼睛,看着面前的这个绅士,然后又看着自己的女儿,立即笑逐颜开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