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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这般一说,再加上那不同寻常人的气质,只让周围的兵卒无不是面面相觑,那里还敢再说什么。

见终于安静下来之后,朱明忠便取出酒精清理一下他的伤口,腹间的剧痛,让失血过多的许远达“嗯”的一声再次痛醒,正在他刚想动时,一个声传到他耳中。

“别动,想活就别动!”

嘴上这么说着,看了眼伤口,朱明忠才松下口气,只是皮外伤,于是便取出碘酒处理了一下伤口,接着又取出缝合针,纫上缝合线,然后开始为他缝合伤口。十五六厘米的伤口只需要二十来针,在众人的惊讶中,朱明忠一针针的缝着伤口,不过动作很慢,之所以放慢速度,却是为了弄清楚这是什么情况。

用手术钳夹着缝合针缝合伤口时,朱明忠不时的用余光打量着周围的这些人。

首先,这些人穿的都是白衣,不过那白衣看起来却只是在一块白布中间剪出个洞,然后罩在衣上,腰间只是系着根一条白布条,就像乡间办丧事时穿的那种孝衣一般。

明末的时候,有那支军队穿着白衣?

再瞧着他们的武器,除去大刀长枪外,还有,瞧着其中四人手中的武器,嗯,应该是鸟铳吧!

应该不会是农民军吧!

可若不是农民军,他们又是什么人?他们说的是客家话,难道说,这里是福建?

福建……难道是郑成功!

想到那位后世让无数国人心神往之国姓爷,想到每每谈及其无力回天的悲叹,朱明忠甚至没有注意到自己内心的激动,难道,自己是在福建?郑成功……不,是朱成功!

但现在是什么时候?

他们会不会是别人的队伍?

“嗯……”

思绪万千的朱明忠显然没有想到缝合伤口的痛楚,缝着的时候,居然把许远达给痛醒了,就是他想要挣扎的时候,差点没缝偏的朱明忠心下一恼。

“别动,连这点痛都受不了,怎么光复我大明江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