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碎叶城外。

河畔骑士大营。

汇集到碎叶的骑士已经超过了六千,加上他们的侍从,还有驻军,碎叶城里城外现在足有三万余人马。

张超正撕咬着一块牛肉干,这牛肉干太有嚼劲了。

“碎叶城里那些家伙现在才好过呢,吃香的喝辣的。”

他旁边的侍从骑士低着头撕咬牛肉干,一声不吭。

“怎么的,你就没半点想法?”

侍从是个十六七岁的年轻人,长的倒很高大,脸有些黝黑,一双浓眉下大眼里闪过不屑。

“怎么的,还不屑?这可是干一件天大的事情,还真是大出乎于我的意料呢,还别说,这大大改变了我对你二弟的看法,你那兄弟是个成大事的人。”

终于,那年轻侍从忍不住停下了手里的牛肉干。

“不过是那头衔之威,干人何事?换成是我有那身份,我也一样能成。”

张超呵呵一笑。

“我说兄弟啊,你觉得这事能成吗?”

侍从继续嚼牛肉干,“当然能成,有何理由不成?这里骑士就有六千多,加上骑士侍从就是近两万,再加驻军、巡营,那就是三万了。光是那六千骑士,就足够横扫西域了,这可是朝廷在西域的核心力量,全是百战老兵,俱是士官。”

张超笑呵呵的道,“可是突骑施也不弱,人家有三十万众呢,再加上他们联盟的两部还有二十万众,五十万众啊,这意味着他们随时能拉起十万骑来,甚至是更多。”

“多有什么用?我大秦百战开国,与草原游牧部族打的仗还少了?一次又一次击败他们,每一场战斗都可圈可点,几乎都是以少胜多。这说明了什么?说明咱们一汉抵五胡,甚至抵十胡。过去草原骑兵,骑射了得,碾压我们中原。但是现在?我们的装备比他们强,我们的训练比他们好,我们的战阵经验还比他们丰富,你说他们拿什么跟我们打呢?”

赤色的大旗,能让牧民们闻风丧胆,能让他们载歌载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