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朕觉得我们的地方官吏队伍还是有所缺失啊,对于典妻和高利贷等民间违法之事,管理的还不够,朕以为,应当加强地方官吏队伍。尤其是乡里之间,如今的一县五乡,里有里正,可乡却无乡长和衙门,只是让诸里正轮流到乡里当值,这就很不足。”
“陛下,当初隋初之时,也曾建议在乡级设立衙门和官员,可是全国一千余县,乡一级得有五六千个,哪怕一乡只派一个官员,那也得新增五六千啊,太多了。”魏征指出了实际困难。
罗成想了想,要是每乡任命一个乡长,那确实可能得新增五六千个乡长,这些乡长究竟是官还是吏?要不要朝廷发薪,有了乡长后,是不是还得配吏员等等?
“朕觉得可以在乡中恢复秦汉时亭的设置,改十里一亭为每一乡一亭,亭设亭长,负责乡里教化、户籍登记、税赋征缴、维持治安、捕盗辑贼、民事诉讼等。亭长下设巡检,负责治安,设典签,负责诉讼纠纷,设签书,负责户籍税赋,又设联防队长、民兵队长。”
皇帝罗成认为皇权不下乡,导致了朝廷对乡村统治的缺失,才会出现许多无法管控的灰色地带。
第970章 不破楼兰终不还
秦汉之时,乡亭制度也是一种很重要的地方机构。只不过乡是乡,亭是亭,这是两级机构。
汉书:乡六千六百二十二,亭二万九千六百三十五。
乡有乡三老、里父老,助成乡里教化,乡里自治稳定地方。
而亭,十里为一亭,秦汉之时亭设立十分广泛,但却主要负责的是地方治安。
乡、里、亭,秦汉时的这三个乡里地方组织,各有侧重,甚至是互不统属的。罗成重设亭,但实际上却又与汉的亭不同。
如今他要重设的亭,却是建在乡这一级上,而且是等于把原来的乡和亭的功能结合到一起。
“将乡亭长、巡检、典签、签书、联防队长、民兵队长皆定为吏,流外吏员,联防队和和民兵防队,皆需由退伍之军人担任。而亭长、巡检、典签和签书,则自县吏员中选用。可立下规定,在乡里任职表现优异者,一年一考,三年一大考,四考皆优者,可升为县衙之各房曹佐,或录事。”
罗成还特别加了一句,这些乡亭的吏员,享有和县曹佐吏一样的薪水待遇。
而此前皇帝又曾定过制度,吏员经过考核之后,表现优秀者,考满后便能升迁。官员有九品十八阶三十等,而吏员也有流外九品十八阶,当升到吏员顶级后,也可以参加吏部铨选考试,合格者一样可能授任为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