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成骑着马,由可度者亲自陪同着来到这里。
看着那城外路边田地里忙碌的那些高句丽奴、突厥奴还有昆仑奴、新罗奴等,还有那些负责管理监督的汉人庄头、庄丁,会让人产生一种恍惚感,好像是行走在河北或辽东的一处乡野中。
看到奚王过来。
田里的奴隶们全都跪伏在地上。
而那些汉人庄头庄丁们,则只需要微微低头躬身行礼即可。
看的出来,他们在这里地位不低。
“五郎,你看看这里,才几年时间,居然已经如此繁华,这座饶乐城,连同周边怕不是有万人了。”
被称为五郎的年轻人便是可度者的儿子苏支,不过他现在叫罗守信,是罗成的义子。
已经得赐名为杨国庆的奚王可度者,看着这景象充满自豪。
身为奚王,以前他手下常备的侍卫不过五百骑,可自从他投效罗成之后,那是实力大增。尤其是以在边市贸易中他占了许多好处,每次去贸易,他自然占最大份额,能换到最多的商货,也自然也赚到更多钱。
后来他在奚境迎汉商进来,也开始设立集市,开始收税,这税自然是落入他口袋。
有钱了,自然就会有兵。
更别说,跟着罗成去打突厥,回来得了那么多装备。
于是他用这些装备和钱,开始扩建自己的常备侍卫军,现在已经足足有五千骑了。这在以前,简直是不敢想象的事情,毕竟要维持一支五千人的常备侍卫,就得他负责这些人的开销,人吃马嚼,五千人以前他根本养不起,可现在他不但养的起,还给他们装备的很精良了。
他的五千侍卫,其中一千骑装备着大隋的铁甲,另外四千骑,也都装备了皮甲。人人配弓,个个带矛。
“饶乐侯,我听闻你有个女儿被称为草原上的珍珠,非常的美丽大方,而且还未订亲下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