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出去的,就跟这个家庭再无关系,起码是没有了财产关系。
与这种析产制并行的,则还有一个收继婚制。
草原上的牧民娶妻后也往往还会纳妾,因此父亲死后,长子就能继承父亲最后一点家产,甚至是父亲的后妻妾侍奴隶等,也是他的。
正是这种传统的析产制分家方式,使得那些部族的首领们也是一直如此分家。
甚至突厥这样强大的汗国,当可汗的儿子们成年后,他便开始给这些儿子们分家,直接划分一块地盘给他,然后再分给他多少帐部落人口牲畜,让他去放牧,成为这一块地区的贵族头领。
可汗之子一般都是分封为设或特勤。
等到可汗临死,或死后,再根据他的遗愿选立新君,一般情况下也是嫡长子继承,可若可汗的儿子太年轻,有时也会让年长的可汗兄弟来继承。
这种析产分封制,使得可汗诸子都很有实力,而不完全的嫡长继承制,又使得可汗的兄弟、子侄们都有继承权,于是最终往往就会发生汗位争夺战,最后全凭各人实力说话。
就因为这种制度,使得突厥虽大虽强,可内部极不稳定,尤其是阿史那家族,个个都是王族子弟,甚至因为经常是兄终弟及,所以几大支系的王室子弟理论上都是有汗位继承权的。
再加上各个有地盘有人马,于是当然也经常会有对汗位继承不服的发起战争。
另一方面,则是突厥对其它依附于突厥的诸部,比如铁勒等,也并不是有太强的控制力,完全靠自己的实力震慑,毕竟诸部有自己的地盘,有自己的部落人口,有自己的部族兵马。
所以说,突厥汗国,其实就是由突厥王室阿史那家族分封的各个封侯加上突厥其它部落,再加上其它归附的部落组成的一个大联盟。
哪怕是可汗,他也只是号令诸部。
而远不是如隋朝这样的中央集权,隋朝的府兵那是中央控制的,连地方的郡兵,那也是中央控制下的地方官府控制的。
但突厥,却只是一个大联盟而已。
也正是因此,突厥一面是阿史那家族的子弟内讧不断,一面又是如铁勒、契丹等臣属诸部叛服不常。
老四挠头,依然无法理解始毕这种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