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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律法,如果只是私买牛肉,不算重罪,可视轻重罚钱。衙役在刘大饭馆只搜出十斤牛肉,那么按律只需罚钱一千,笞十杖。”

“张县令。”杜如晦面沉如水。

“杜县尉是对我这个判决不满?”张仪臣也黑着脸。

“我怀疑刘大多次私买牛肉,情节特别严重,影响十分恶劣,必须严惩。”

“可有依据?”

张仪臣却已经干脆撕破了脸,“如果没有依据,那么本县对你的判决认为不妥,可以否决。现在本县亲自审判此案,判刘大笞十、罚钱一千,令其饭馆停业整顿好,方许再开。”

杜如晦的脸色非常难看。

但正如张仪臣所说的一样,他只是个县尉。在大隋的四等官制中,审理案件时,他只是个判官,而张仪臣却是主官,现在通判官县丞和勾检官都主簿都暂缺的情况下,张仪臣确实可以直接当堂否决他的判定。

案子就这样结了。

杜如晦再不满,也没用了。

刘大被拉出去当众杖打十棍,然后又罚钱一千钱,刘家人便当堂开释了。

案子结束,张仪臣甩袖离开,只留下杜如晦黑着脸坐在那里良久不动。

他知道,局面变了,只是不知道为何张仪臣会突然这么大的改变。联想到之前罗成入城见过张仪臣,杜如晦明白,肯定是罗成的原因。

是罗成说服了张仪臣,与他做对。

理由是什么?

“把快班的班头叫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