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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个人功劳。

除了这四等个人功劳外,隋军也还有集体功。

集体功有五等,以三阵、三获为依据授功。

三阵者,以少击多为上阵,人数相当为中阵,以多击少为下阵。

三获者,敌数为十分,杀获四分以上而输不及一分为上获。

杀获二分以上而输少获多为中获。

杀获一分以上而输获相当为下获。

制度规定,上阵上获为第一等功,上阵中获、中阵上获为第二等功。

上阵下获、中阵中获及下阵上获皆为第三等。

中阵下获及下阵中获为第四等。

下阵下获为第五等。

这标准基本上就是以战前的条件来分,以少击多才为上阵,兵数,包括人数和装备相当才为中阵,以多击少只能算下阵。

还要按战争的结果来分三获,杀死或俘虏敌人四成及以上的才为上获,杀敌或俘虏四成以下至二成的为中获,杀死或俘虏敌人不满一成的为下获。

最后再根据战前的条件和战后的结果,综合起来,拟定转数授功。

比如上阵上获为五转,上阵中获为四转,下阵下获为三转,以下递减。

有了这样一套严密的军功制度,罗成论功行赏也简单的多了。

“羊角寨一战,我军两千人马袭击百余贼匪之寨,为以多击少,此为下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