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把弓简易了点,要是用军中步弓来练,你进步肯定更快,可惜普通百姓不能持有劲弓强弩。”
王伯当的这把弓是简易版的步弓,比猎弓强些,但又不会涉嫌非法持有禁持兵器,算是打了点擦边球。
“你要是有空,以后每天来我这练弓,我教你,保你三个月内箭术小成。”王伯当现在看罗锋已经很有几分惺惺相惜的感觉了。
“那我就多谢三郎了。”
“你要不嫌弃,那就叫我一声三哥,我喊你一声五弟。”王伯当为人最爱交朋友,在长安几年,上至公卿贵族家的纨绔,下到贩夫走卒,只要合他胃口的人他都愿意结交。
短短半天相处,王伯当对罗锋的印象挺好,力气大,人聪明,而且说话也很得体,于是便有了结交之意。
罗锋当然更是求之不得,王伯当愿意跟他兄弟相称,他岂有不愿意的道理,而且这会功夫接触下来,这王三郎虽说是王老鬼的儿子,但人真的不错。
跟他比扳手腕,愿赌服输,相当干脆,这样的人性格都不会差到哪去。再一个他热心的教他射箭,毫无保留,这同样难得。
听罗锋说他过些天要去县衙当捕快,王伯当有些可惜的对他说,“其实你应当去长安,以你的聪明,若是能够进入国子监,拜那些大儒经师们为师,学习经典,再结交些长安的贵族公卿子弟,积些人脉,那么以后你自会有更好的前途,县衙捕快,连胥吏都算不上,沉沦其中,不免浪费你的天赋了。”
“长安,让人神往的地方,早晚我会去长安的,一定会,但不是现在。我家不比你家,我现在是家里的顶梁柱呢,离不开。”
男儿当有志气,但罗锋也始终认为,人存在这个世上,首先得有家,或者说人奋斗的动力和目的都是为了家庭,若是先抛开了家,那么其它的就是舍本逐末。
他曾经在心里向那个罗五发过誓,既然他们合二为一,那他就会为他照顾好这个家,照顾好他的这些家人。
“有机会,我一定要去见见你那个表哥秦琼。”
王伯当问过秦琼的一些情况后,有些感叹的道,他没觉得罗锋是夸大了秦琼的武艺,他只是向往早点跟这样的一个好汉相会。
王伯当留罗锋吃饭。
这时天已经快黑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