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套衣服的式样是寻常百姓的穿着,上身是件齐膝的大袖衣,下身则是一条腿管裤,面料是麻布。
这种衣服式样称为褶裤,是自南北朝以来最流行的服饰,从贵族到百姓再到军人,都有这种服饰,只不过略有区别,比如贵族会在褶裤外加袍裳,他们的大袖衣的袖袍也越加宽大,而军人的袖袍更加窄小。
像罗锋这样的平民,便是直接穿着褶裤,衣袖很小,不会有多余的面料来宽袍大袖,裤子的腿很肥大,也俗称大口裤,在膝盖那里还会习惯性的要绑个绳带束缚。
虽然天已经变凉了,可穿的依然还是单层的,还没穿夹袄。
走到院子里,感觉整个人都清爽多了,似乎全身上下的毛孔都在散发着自由的呼吸。
“哥,我帮你梳头。”
小妹看到罗锋披着湿发出来,连忙拿着把木梳上前。
“好。”
小妹拿的梳子十分的细密,这种梳子又称篦子,是对付虱子的好东西,虱子很难过过那细密的梳齿,会被梳下来。
小妹梳的很认真,一遍遍的梳,每梳一次就要检查一下,若是看到有梳出来的虱子就会很高兴的通知罗锋,然后拿两个指甲碾死,吧唧一声,可恶的虱子终于被灭杀了。
梳理过后,小妹还细心的帮罗锋擦干头上的水,然后给他把头发盘起来,插了个木荆钗,最后再用一块布巾包起。
包的很简单,有点类似后来陕西农民头上的羊肚巾。
本来罗锋才十六,还没加冠成人,但他如今都已经开始服役,在大家的眼里他已经算是个大人了,因此没加冠但也开始将头发盘起,是个束发成童了。
“哥,你好精神啊,啥时给我娶个嫂子回来啊!”小妹看着洗澡过后的五哥神色飞扬,不由的有些出神的道。
跟姑母聊天后出来的秦琼看着罗锋,也不由的眼前一亮。
之前的罗锋跟个乞丐一样,而现在却精神抖擞。
“好小伙,若是换成皂衣,倒还真是威风凛凛的公家人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