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青木大膳

青木大膳三旬年纪,面色青白,左眉间有伤,似是刀创,左肩总是不经意的微微凸起,这是惯用木剑留下的旧习,虽说五官还算端正,然而其坐立身姿却隐约透出一种残忍的意味。

其人曾客居骏府城有近三年时间,一直寄住在屋形町的武家屋敷,仕官前靠给座商当用心棒过活。在骏府城大大小小的浪人打手里“青木一刀斋”也是排得上名号的难缠人物。

高师盛那时正好在骏府做同心众,时常听闻他与人比试剑术,出刀迅速且带有一股能将对手一击致命的杀气,每次对决,总有一招得胜,对方倒地吐血的传闻。混迹居酒屋的浪人们,都说他是得了南常陆鹿岛新当流道场“免许皆传”的剑豪一流。

剑豪云云,实难考证。但青木大膳以前曾是北条家臣,由于品行不检点犯下大错,因而失去了主君的事情,却是人尽皆知,这也导致他纵使剑术了得,却仍得不到信任,受到骏府官吏疏远,一直蹉跎不第。

过往在骏府城听到的传闻在高师盛脑海中飞快掠过:“青木大膳,轻剽悍勇;弟子北庄,中庸持重。”

他的视线在北庄万次郎身上挪开,又在青木大膳身上来回打量,心道:“单从初次见面的言行举止,传闻说的一点不错。”

差役六人,已认识了三个,“门持书役”室野平三,付盗青木大膳,差役北庄万次郎,另外三名差役应该是去法会了。

高师盛将视线转到剩下的三人身上,温声问道:“不知这三位·····。”

不等高师盛问完,北庄万次郎主动说道:“他们两个都是借住的行商,今日得闲,便相约一起聚会。”

庄所按律是不能接待外人,不过凡是总有例外,只要过往行商传符路凭完备,庄所也都愿意接待,甚至专门走村串乡的货郎干脆就在庄所长期租住,这属于私下不成文规矩,收来的租钱也都归庄所公人均分,并不会记录在册。

北庄万次郎不等高师盛言语,从怀中取出一串铜钱,交给身旁一人,吩咐道:“庄头初来上任,俺们不能没有表示。你们三个快去买些酒肉回来!等晚上木村兄弟三人回来,大家一起庆贺。”

三人大声应了,却没真的拿钱,年岁最大的那名货商按住腰间的胁差,起身豪气地说道:“小人们久住庄所,自野山右兵卫大人在时,就颇受诸君照顾,今日盼得高庄头新任,正该好生亲近,怎敢叫庄所破费?些许酒肉,值几个钱,万次郎莫要与俺们争了!”说着告了个罪,不给高师盛拒绝的机会,拉着另外两人拜退而出。

高师盛本想拒绝,但听那货商说完,却打消了阻拦的念头,明白自己若今天不受这顿酒肉宴请,他们回去心里也要疑虑不安。

况且观此三人面相,不似善良,且与庄所公人交往为伍,必是本乡的贷伴众无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