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刑之前自然有告示牌贴出受刑人的身份,还有为何要笞刑,前因后果都写的清清楚楚,大家一看,哦,原来是跟前几天发生的那个当街砍人案有关啊!
一提到砍人案,大家顿时就又议论起来了,有些人还不知道的也就跟着听一听,有在现场的目击者就开始说起了详细的案发现场的情况了。
原本不知道案情的人这下子也就都知道了,而关于这件事情,你问一般人怎么看?那当然是同情老农民,觉得这种情况下杀人乃是迫不得已的自保,更何况他是无心之举呢。说个不是很贴切的形容,这就跟特么在路上遇到强盗要杀你越货一样,这种情况下你反杀了强盗,能说你犯了杀人罪?可赶紧拉倒吧,不仅没罪还是英雄,官服没准好招你当官呢!
当然了,两者情况还是有所不同的,一个是蓄意谋杀大奸大恶的土匪强盗,杀他们是法律所支持的,另外一个是偶尔冲突下,严格意义上归属于斗殴。但相似之处,也都是有的,那就是单方面的加害。
老百姓们对于那个老农的遭遇感同身受,对于死者被砍死自然是拍手称快,我们虽说以死者为大,不应对死者不敬什么的,但是如果有一个人死了,全社会的老百姓们都会拍手称快的话,甚至当做笑料谈资的话,那这个人或许在老百姓眼中,真的不是一个好人了。
或许有人说了,那些杀人如麻的刺客高手死了,怎么没见到有人拍手称快,这不过是街道上斗殴死了一个偶来洛阳经商的路人甲,怎么就惹来大家如此激烈的反应呢?
这其实很好理解了,老虎会吃人,但只要你别去老虎的地盘别去招惹老虎,老虎不可能跑到洛阳街头来吃人。但是蚊子就不一样了,他会无时无刻的就在你身边,指不定那一天吸你一口血,弄不死你让你难受,你也对他无可奈何。
这此事件中的死者,差不多就是比喻中的蚊子了。
而且大部分的老百姓,在现实生活中也都是老农民的角色而已,只不过这次老农民运气好,夺刀反杀了,要是轮到自己,有没有这个好运气就不好说了,也先不提好运气了吧,自己敢不敢反抗都是另外一回事,不反抗是死,反抗也是死,这日子还怎么过啊?
净欺负老实人?
当然了,这是老百姓们的看法了,而从专业的司法角度考虑的话,法律学可是这么简单的一加一等于几的问题,其中所涉及到的需要探讨的问题也绝对不是一两句话可以概括的。
不论如何,大家看到周王殿下主持惩治了眼前这个散播谣言的男子,企图为死者洗地,将舆论引导向对老农民不利方向的死者堂兄的时候,还是拍手称快的,在他们看来这似乎是官方的放风会了,原本这种舆论上的小事情,周王殿下完全没有必要去管的嘛,周王殿下日你万基,是要干大事情的人,怎么能够在这种小事情上浪费时间呢?
但是周王殿下不在乎,不仅浪费时间查案了,而且还亲自到场监督行刑,甚至还发表了演讲,让大家放心,关于这次民众们关注的案件,本王一定会好好的审理,无论如何都会秉持公正公平的原则,在《唐律》的指导下来审理的!
周王殿下这么说,大家自然是拍手叫好,一时间民心+10086,纷纷吹爆。
李毅倒不是说想要让人民群众吹爆自己,所以才干这种事情的,毕竟对于李毅来说,他的本职愿望乃是摸鱼皇子而已,收拢民心这种事情想都没有想过的,但是这件事情的重点已经不是民心,而是公平,公道。
正如魏征大佬对李世民曾经说过的那样:这世间若是没了公平公道,便离乱世不远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