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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国人就是套用这种手段,在北美其他地区开启了自己的殖民是也。开始时实力弱小,那就装孙子,和印第安人和平相处,一旦站稳脚跟了,就立马翻脸。

这种背信弃义的做法,与中国自古流传的道德理念相差太大了。对比这个,陆谦宁愿一开始就明火执仗的去带人抢,去直接开启对土著部落的征服。

而法国人的做法与英国人截然不同,这不是说他们的手段不血腥不罪恶,而是说他们的法子很具有欺骗性。他们用贸易的模式攻略印度安土著。

具体做法就是组织大批的商人,深入进内陆,和印第安部落进行双边贸易。

文明层次低下的印第安人对法国人带来的锅、铁斧、刀剑和玻璃珠子等商品,非常欢迎。法国人就用这些并不值钱的东西,同印第安土著换来了昂贵的海狸皮等毛皮,获取大量的利润的同时还与印第安部落结下了不错的友谊。

是真·一举双得!

待到彼此熟络后,他们就向印第安人出售枪支和火药,鼓动、挑动印第安人之间互相厮杀。因为后者部族之间有着很多很大的矛盾,甚至彼此都是死敌。

挑起残酷的部族战争很容易,但要平息它却很艰难,何况法国人不仅不救火,反而还会添柴加油……

频频爆发的部族间的冲突让印第安人损失了大量的壮丁。很多弱小的部族都因为战争而消失了。

而法国人却与一个个强大的印第安部族建立了良好的关系,甚至会让年轻的雇员,娶印第安酋长的女儿为妻,以加强和印第安部族的联系。双方结合而生下的孩子,还成了一个特殊的族群——梅蒂人。

可以说这种殖民手段是非常高明的。获得友谊的同时还剪除了土著内部力量,更赢得了部分土著的深厚友谊,陆谦就喜欢这种手法。

因为现如今的陆齐,还无暇去大规模的开发美洲。这般情况下,先让土著自行残杀,也不失为一个好法子。当日后陆齐腾出手来,大规模进入美洲的时候,肯定少不了大批的带路党。征服更会一帆风顺!

然而,现实却让他大失所望。

北美西海岸的印第安土著,本就没有东海岸多,攻击性也相当强。前文里说了,在北美发展农业是很艰难的,后者的土著居民都是游猎民族。这些人的攻击性相当强!算上墨西哥大区,那也不太平。

玛雅文明的崩塌让整个区域内的印第安土著文明层次倒退了无数年,或许东部墨西哥湾沿海平原地带还有残存的玛雅后裔和城邦文明,但在相对荒凉的西部,用不开化的蛮子来称呼他们一点不差。

以至于现如今陆齐在北美和墨西哥东岸的开拓地,那都是以征服为主。也幸好进入美洲的开拓队还有着‘佛道’加持,就像陆谦以为的那样,热气球一出,所向披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