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口粮水袋全都放下。轻装上阵,只管厮杀。”
短暂的混乱过后,待各部准备妥当,呼延灼遣派史文恭引兵两千先行,绕道去往王庭北路。待过了大半时辰,他自也不再耽搁,传令启程去。
待到天色蒙蒙亮时,呼延灼部就那么一点点向王庭靠近,待距离王庭还有五六里,就看三朵火花在北天绽放。双鞭将知道,这是史文恭引兵抵到也。
当下一声大喝,也不再小心谨慎,翻身上马,沉闷的马蹄声立刻响起。
前方,谟葛失人的营地隐约可见,距离并不算近,可对骑兵而言却又近在咫尺。所有将士都斗志昂扬信心十足,将军英明,带着他们摸到了敌人鼻子底下,鞑子且都毫无察觉。有心算无心,攻其不备出其不意,这一仗稳了。
而作为一名士兵,能经历如此的战事,这可不整是他们应该感到庆幸和幸福的事情么。
所有的疲惫在此时皆都不翼而飞。
只有热血在心头涌动,沸腾,还有那不由自主的从心底里升腾起的暴虐情绪,在不断的冲击着他们的理智。对于草原上的鞑子,那不需要怜悯,任何一个拿着刀弓的人,无分老弱男女,全都该死。
呼延灼心头也全是炙热。
男儿就当建功立业。他在赵宋白白空费半百年华,如今气血精力已见衰竭,不趁着还能动弹之际捞取功劳,为祖辈扬名,为子孙谋福,那要等到他骑不得马握不住鞭了,只在脑子里去想那金戈铁马么?
何况这一次的作战,一切因果都是他与史文恭与耶律余睹拼出来的,这个大好机会是他奋斗出来的。领着不及敌人三成的兵力搅得辽人焦头烂额,现在更可以对北辽一柱石的谟葛失部王庭展开偷袭,这是他领兵才能最直接的体现,也可以是他呼延灼今生的骄傲。
谟葛失人已经警醒,奔雷一样的马蹄声已经传进了他们的耳中。
一支支马军在向前涌动,先是徐徐向前慢跑,接着逐渐加速,并进入疾驰的节奏当中。
隆隆响起的马蹄声,已经成为天地间唯一的主音。
这一刻士气高亢的齐军马队犹如被嗜血光环笼罩,人人彪悍狂野,满身的杀气。他们斜斜举起刀枪,反射着天地间的第一缕阳光,如一场噩梦笼罩了谟葛失人。
经验丰富的人,拎着刀子便奔出营帐,以最快的速度跳上马背,向声音响起的方向张望。但也有的慌慌张张的窜出帐篷,手中连一支割肉刀都没有,只一味的嘶吼着问同伴儿,或是惊慌的叫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