霍去病捂着耳朵大声道:“换个法子,换个法子,你再想想,了不起我们一起上阵捞军功,军功还是很值钱的。”
云琅苦笑一声,摊开腿坐在木地板上,伤心的捧起一碗高粱饭慢慢的吃,红高粱米饭吃起来剌嗓子,配菜也只有葵和豆类的叶子,不但味道苦涩,还需要嚼很长时间才能吞下去,两片腊肉被切的如同纸一样薄,几乎是透明的,舌头舔一下就化了。
这在后世,估计金贵一点的猪都不愿意吃。
自从云琅站在二楼大吼——我怎么这么穷啊,梁翁,丑庸两个就再也不准备好吃的饭食了,云琅还有高粱米吃,他们四个人吃的全是加了黑豆的糜子饭。
梁翁非常朴素的认为,小郎之所以喊穷,纯粹是因为大家把小郎吃穷了。
家里的钱财是用来买地的,这一点全家都知道,勒紧裤腰带买地是他们心中再正确不过的行为了。
只要有了自家的地,以后永远都不会饿肚子。
为了将来的富足,他们心甘情愿现在吃苦。
霍去病对这样的饭食似乎很适应,一大碗高粱米吃干净之后,又把那些粗糙的绿菜塞嘴里三两下吞咽下去之后笑道:“还是比军中的饭食可口。”
云琅吞下最后高粱米,放下碗筷瞅着碗里的剩下的几粒米,若有所思的道:“如果我制作出一种新式军粮,你舅舅愿不愿意出钱购买?”
“不用,将士出征,一伍携炒熟的粟米一百五十斤,肉干三斤,酱菜三斤,可供一月所食。”
“骑兵呢?”
“倍之!”
“这能吃饱?”
“山野有飞禽走兽可供猎取。山涧有野草木芽可供捡拾。”
“你们是野炊还是去打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