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际情况并非如此。
中士征战,拥有自己的家庭奴隶,前期依靠公田制度,使得村社的民众开垦了公田,然后中士以自己的家庭奴隶来耕种“公田”,变公为私,实际上这些土地成为了他的私田。
但是民众的劳动义务并没有解除,所以每年还需要继续开垦土地作为公田。
一个中士不可能只有自己,还有自己的隶子弟、奴隶等,以及下属的两司马、卒长之类的更低一级的人。
这些人是自耕农,不需要履行劳动义务,取而代之地是他们拥有少量的特权。
征战的时候,楚王下令征召到大夫一级,大夫再征召到士,中士依靠自己在村社的两司马和卒长组织民夫,准备一辆革车,几匹战马,以及中士自己的奴隶加入到楚王的军中。
奴隶的生活,未必就比村社的农夫要差,相反有些时候更好一些。
尤其是中士需要自己身边的精锐私卒,这些从奴往往承担着中士身边精锐的角色,然后才是大量的徒卒炮灰。
农夫要承担极重的封建义务,不只是要耕种公田,还要养育马匹、割草、为中士修缮房屋、为中士准备茅草、酿酒、做木器、伐木等等一系列的活动。
逃亡的成本略高,因而只要过得下去,这些人倒也不会选择逃亡。
一则是人是社会动物,离开了社会的话自己很难生存,孔子于泰山感慨一番苛政猛于虎,这里的话则需要面对扬子鳄、犀牛、老虎等等一些列的可怕的动物。
二则是互相之间监视,逃亡的话两司马和卒长之类的狗腿子们也不会答允。
这就构成了一个标准的、类似井田制下的低阶贵族的采邑,由军事贵族、贵族扈从和从奴、农兵徒卒组成的一个基本的作战单位。
当然,这也就是楚国三十年前被三晋打的抱头鼠窜、如今被墨家轻而易举地从长江口攻到鄂州的一个因素。
《易》中有句话说的好,所谓“改邑不改井、无丧无得”,其实把《易》看作是那个时代的社会现象的反应而不是那么玄之又玄的意思,其实理解起来很简单:邑是采邑、井是土地制度生产关系,某个人因为不得人心换了采邑,但是不改变生产关系,实际上还是换汤不胡换药,换了个贵族统治,还是一个鸟样,对统治阶层而言则是无丧无得不影响统治。
这种原始的村社制度,是符合原本的传统的,理论上也是很完美的,可问题在于现实永远不是理论上那么完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