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子章又折衷了一下,说要不这样,在那里设郡,授予你们郡守之职,这不是世袭贵族,你们随便折腾。
墨家表示还不行,必须要明确很简单的所有权问题,如果公子章承认一国为公,那么墨家愿意在一国为公而非私器的基础上做郡守以为利民;然而如果公子章不能承认国为公器、君臣民之通约也,那么墨家也绝不接受这个私产的管家、家臣。
公子章也是年轻,当时就勃然大怒道:“义战、不义之战!只要是打仗,就要死人,哪有什么义战不义战的说法?让高柳的人只打义战?这义不义全靠你们墨家的一张嘴!”
“你们墨家没打过仗?没主动去过草原征伐?征伐没死人?那是义还是不义?”
墨家的使者立刻表示:“义还是不义,不是靠墨家的一张嘴,而是靠子墨子的三表之规来断定的。以天志为先,符合民众利益的就是义、不符合的就是不义。”
“墨家当然出兵过草原,而且打过仗,那是因为这是义战。”
“为何为义战?因为乐土九重之下,每一种进步都是义的。”
“草原人不耕种只放牧,动辄南下劫掠边城,劫掠不是生产反而破坏生产,所以为了防止生产被破坏,当然要打。”
“其次,草原聚落中也有头人奴隶,牧奴并不想打仗只想着放牧,而劫掠的主要发起者是那些聚落头目,所以墨家每次去都要砍死一些发动不义之战的草原贵人,诛不义为义。”
“最后,高柳、云中等地适宜耕种,尤其是玉米、土豆等作物可以生长,想要改变胡人劫掠的生活,就是在那里推广农耕,使得民众有饭吃、有衣穿。有些草原聚落的贵人阻碍这种进步,那么他们就该死,就该被消灭,所以要打,也就是为了利天下之民。”
辩论本就是墨家擅长的事,墨家又有自己的理论体系,少谈德而多谈利,因为墨家利义统一,谈利就是谈义,至于这个义是不是公子章认可的义,那不是墨家使者要考虑的问题:不同意就不接受条件,大家一拍两散,你逃亡出国当流亡公子,我们墨家继续宣扬我们的学说就是,打不打得过公子朝为赵侯后的反扑那是我们的事,也和到时候流亡出国的你无关。
公子章身边的臣子也听明白了墨家的意思,也就是说高柳地区的军赋自留,对于草原的经营绝对保证赵国的北部安全,如果草原上出现了强大的娄烦林胡,高柳地区的人绝对会出兵攻打,死战到底,以保卫他们的“进步”生活。
而若是赵国对外发动战争,对不起,别想调动高柳地区的一兵一卒。如果赵国内部再发生政变,除非有利民的变革导致的变革和反变革的争斗,否则高柳也不会出兵。
颇有些守在北境做血肉长城、不参与中原纷争的意思。
只不过这些人忘了一个问题,或者说完全没考虑到一个问题,这个条约中的“义战”的标准,还有一条正在泗上酝酿。
那将是一声惊雷,只不过现在惊雷未起,甚至乌云还未遍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