践土之盟上,卫侯辩护失败,晋文公砍断了卫侯的代理人的双腿,杀死了卫侯的辩护者,但对于卫侯的处置,却仍旧是送回周王朝的都城,关押起来,因为晋侯要做霸主,不能逾越。
天子可以杀卫侯,霸主不能杀。
公子午不是诸侯,但却是齐侯田和的嫡长子,法理上如何处置田午,周天子可以决定,但各国诸侯都没资格。
不是说诸侯不能被杀,韩郑交战,韩武子杀死了郑伯,这个天下没有任何的反对,最多认为韩郑之间有了血仇。
但如果当年韩武子抓了郑伯,审判之后再杀,那么天下就会哗然:你韩武子算什么东西,谁给你的审判权?当年晋文公审判卫侯,还需要士荣为之辩护,周天子可曾给你“伯令”?若没有,你凭什么审判别国的国君?
想有审判权,必须要成为霸主,而且要有周天子的册封,这是封建法理,不能逾越。
即便审判,那也是以周礼为基础,为法律,为依据。
从仁义的角度,如今天下贵族的主流仁义观中,屠城不对,但是屠城最多受到道德的谴责,而不至于被杀。
墨家这诛不义令,过于张狂,这不只是要行霸主之“严刑罚以纠之”事,而是要用墨家的“义”和“法”,来代替天下已有的“义”和“法”。
墨家一旦审判了田午,不但等同于做了泗上的霸主,更在某种意义上等同于“革旧鼎新”:既要霸主有的执法权,还要有周天子甚至都没有的制法权。
如此狂妄,这不啻于当年楚人问鼎之轻重!
可狂笑过后,朝堂上群臣却面色阴暗恐惧,虽然那近侍说此事还未议定,但是以墨家“言行必诺”的行事风格,一旦定下来那么此事必然会做到底。
说要杀田午,就绝不会放过他。
南济水一战,齐国临淄门户大开。唯一的野战机动兵力还在鲁国境内,莱芜被攻,已经切断了回临淄的路,一场野战不可避免。
南济水一战,让齐国贵族上下恐慌,失败主义的情绪蔓延心中:六万大军两日之内覆灭,墨家损失不过两千,纵然临淄军团比起平阴之兵能战,可胜算又有几何?
但从这一点来看,墨家的霸道已成:他们的宣言中没有提及齐国割让土地的事,一句都没说,而重中之重的则是屠城事的惩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