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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志只说人应该活着,人有生命之权。杀人者死的法,有利于兼人,合于天志,合于自然,所以这是善法。”

“人们通过知晓最基本的天志、人的最基本的权利,利用理性,以墨家说知之法,推出杀人者死,才能够利于天下人的生命权。”

“而不是说,天志说,杀人者死。天志只无言说了,人生于天地,活着便是最大的利。我们是由此。利用说知的理性,推出的杀人者死应该为法。”

郑国口音的讼师最后总结道:“故而,老聃言道法自然、墨子言我有天志如匠人之有规矩,这说的是自然法。”

“而墨子又言,惟害无罪、犯禁为罪。杀人者死,伤人者刑。这是人定法。”

“人定法要合于自然。惟害无罪之词,适用于人定之法。汤武革命,革命无罪,这是适用于自然天志之法。”

“商纣、夏桀没有违背人定法,但是他们制定的法违背了天志,因而天下人不需要遵守他们的法。因为自然大于人定,人定要合于自然,否则便可推翻、更改。”

“那么,你们昨日才规定了囤货居奇为罪,这只是人定法,是适用于墨子所言的惟害无罪的说法的。可是,这个人却是在昨日之前就囤积了而且昨日之前已经被抓,所以他惟害无罪。”

“但是,以后再犯,那就是罪。囤货居奇,抬高物价,颠覆集市,还牵扯不到宪纲之上,亦不是违背了自然天志,这只是违背了众人制定的法。”

“因而,我认为,应赦其无罪!”

“而且,既以自然、天志为纲,那么人定法若是不符合自然、天志的,是可以更改的。邦国不可无法,法的制定又要合于自然、天志,故而我认为应该先制宪纲,再制法令。”

“否则的话,又怎么知道制定的法,是否违背了自然、违背了天志呢?制法总要有个准则,总不能随口一说,什么是罪、什么是错。即便这法是善法,但是也违背了墨家的道义。这就像是一个人射猎的时候无意中射死了商纣王,与武王起兵伐纣让纣王死于鹿台,同样是纣王之死,看似结果一样,但其实根本不一样。”

第九十二章 墨道分歧

邓析子之学,本就以善于找寻漏洞著称于天下,这一口郑地口音的讼师言辞也处处把持着法的合理性,听上去并没有什么可以反驳的地方。

台下不远处,作为旁听的孟胜、徐弱等墨家人物跪坐于地,或有点头称赞的,或有埋头思索的,也有咬牙切齿的。

徐弱嘴角不停地抽动,嘴里嘟嘟囔囔地暗自咒骂着什么,一旁的孟胜伸出手轻轻拍了一下徐弱的肩膀,示意让他不要说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