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咚咚咚咚~”一个乐师蒙着眼睛敲打着令鼓,溪流中有一盏酒碗随水飘动,而当酒杯流过最后一个人时,上游就会有侍女再次放下一盏酒碗,以保证人人都有机会中令。
“咚!”随着令鼓的最后一声响,酒碗在一个矮胖的年轻人面前,这让旁边的李璋也是松了口气,他的运气似乎不错,现在已经行了十几个令,但他却都躲过去了,这让他也暗自庆幸。
其实如果真的轮到李璋的话,他倒也不惧,大不了再抄一首后世的诗词应付过去就行了,只是他不太喜欢抄后人的诗词,毕竟那也是别人的心血,如果他现在抄了,那么原来的作者恐怕就要少一首传世名作了。
只见中令的矮胖年轻人倒也不惧,当下站起来吟诗一首,李璋虽然不会作诗,但他这些年的书也不是白读的,对诗词的鉴赏力还是不错的,这也让他发现这些号称永城才子们的水平相当的一般,已经有十几首诗词出现了,但却没有一首能称得上佳,唯独李植的水平还好一些,难怪他在这些人中拥有那很大的威望。
不过就在李璋暗自庆幸时,令鼓再次响了起来,这次的幸运也终于用完了,木制的酒碗在令鼓停下时,刚好在他面前停下,这让旁边的李植也是大叫一声道:“好,终于可以欣赏一下李兄的佳作了!”
旁边的郑关等人也跟着起哄,他们与李璋结识,一来是因为李璋来自洛阳大城市,而永城作为一个小城,他们自然想从李璋这里知道一些洛阳那边的风物,二来也是看李璋气质不凡,所以有结交之心,但气质这东西不能只看表面,如果李璋肚子里没什么才学的话,只会被他们看轻,甚至今日之后就不会再有来往。
李璋虽然不在乎李植和郑关这些人对自己的态度,但为了打听李植的事,他还需要与这些人保持一定的联系,所以这时他也只能暗叹一声,当下站起来打量了一下园林中的秋景道:“既然如此,那李某就献丑了,刚才观汝培兄这里的秋景心中有感,偶得一首劝学诗,还望各位兄台指点一二!”
“少年易老学难成,一寸光阴不可轻。
未觉池塘春草梦,阶前梧叶已秋声。”
这首《偶成》诗是百年后的理学大家朱熹所写,是一首劝学诗,内容也十分的简单易懂,无非就是感叹光阴似箭,人生易老,所以要抓紧时间学习,不过这首诗虽然内容简单,但全诗却以梦未醒、梧叶已落来比喻光阴转瞬即逝,也十分的新颖,算是一首上佳的诗作。
其实李璋作为一个后世人,能让他记住,或者说能流传后世的诗词,几乎全都是传世之作,所以李璋就算是想抄一首平庸的诗词也根本找不到,朱熹最著名的就是在他在理学上的造诣,而诗词歌赋的造诣显然比不上苏轼等人,只是李璋实在不想再抄苏轼等名人的诗词了,至于朱熹少一两首诗词,并无损他在历史上的地位。
“好诗!没想到李兄在诗词上的造诣竟然如此精深,简直远胜我等,今日总算是见到河洛才子的风采了!”只见李植第一个反应过来,当下也是赞不绝口的大声道,看向李璋的目光也满是敬佩,只是除了敬佩外,似乎还夹杂着一些其它的东西,让李璋再次感觉有些不自在。
郑关等人这时也同样反应过来,当下也是连连称赞,之前他们还感觉自己作的诗还算不错,可是现在李璋的诗一出现,却是高下立判,他们再看自己的诗时,几乎有种不忍直视的感觉,虽然这让他们感觉不爽,但却也不得不承认眼前这个李璋的才学远高于他们。
李璋则是表现的很淡定,毕竟不是自己的才学胜过这些人,而是朱熹朱老夫子的才学胜过了这些人,所以他也没什么可高兴的,但这也让李植等人对李璋更加佩服,毕竟在他们这个年纪,很少有人能在众人的夸奖时保持淡定。
不过李璋的诗一出,却也让李植与郑关等人不愿意再玩这个曲水流觞这个游戏了,毕竟有李璋的珠玉在前,他们也不想再献丑了,李璋当然也是求之不得,于是一帮人再次开始听歌赏舞,顺便闲聊着一些奇闻怪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