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现在什么新罗婢、倭奴、海角奴、契丹奴……大行其道,尽管都作了包装,可讲到底,还是“违法”。
哪儿那么多“战俘”?
于是这时候光靠涂脂抹粉,那是绝对不行了。到时候你出去一船丝绸,回来一船倭奴,怎么解释呢?老子卖丝绸的时候正好奉旨打了一场局部战斗,然后俘获敌军xx人?
很有道理嘛。
于是就照这个道理做下去,既然是违法了,老子就给他做成合法的,不就行了?
再说了,又不是武汉开的头,有问题找李董去啊,有能耐找马经理去啊。
孙师兄的意思很简单,非华润系的武汉船只,都可以照着这个路数去做。皇帝老子既然敢发“两证”,武汉响应中央政策,搞个扩大化怎么了?我地方法律法规的建设也是要摸着中央……摸着石头过河嘛。
“一句话,‘化外蛮夷’不算人,此事便算妥帖。”孙伏伽针对“蓄奴”这个词,小小地进行了诡辩。但按照大唐的精神文明建设,加上广大人民群众对“中国”的认可,他们身心上都有别于那些“久慕天华”的番邦之人。
当代的长安少年,在学堂里混了几年之后,其身份认同的方式很简单很粗暴,尤其是面对胡人:我是唐人我牛逼。
这种潮流一旦兴起,就能把控。因为老张这一代的“长安少年”,最次也是寒门,而且哪怕是寒门,也是老张这种江阴土豪朝中有人的“寒门”。
但现在的长安少年其群体扩大到什么程度呢?他们明确有“中国”“唐人”“汉家”概念的,已经从贵族、世族,进入到了农工商群体之中。
哪怕这个“农”是大农场主,或者最少也是三百亩良田当过兵受过赏的老卒;这个“工”可能是钓鱼台工坊、大河工坊、西秦社作业坊甚至旧时军器监中的工头;这个“商”可能是大中小贵族的白手套,或者白手起家借鸡生蛋的豪强。
天下不只是有“长安少年”,还有“洛阳少年”“杭州少年”“广州少年”,在贞观二十年的当下,他们逐渐都有了“我是谁”“我是什么人”的明确概念。
这并非只是简单粗暴的自豪感,什么我中国富有天天下如何如何,并非简单只有这些。而是从这个基础上延伸出来的利益,因为我是唐人,因为中国富有天下,所以我作为中国之人,当然可以从中国外拿点好处……
而孙师兄这个法律工作者干的事情,就是把这个行径“合法化”。
武汉的民间散船到了海外,船上没人另当别论,这要是有人有刀船舱还空了,这拿点东西,应该也没什么大问题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