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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在这些战马中间,还有几头头顶硕大鹿角的巨鹿,拖拽着雪橇爬犁,朝着前方蒙头就冲。而雪橇爬犁上,手持强弓劲弩的唐军,一脸的狰狞,盯着突厥的阵营。

第三十二章 胜

战场被两头奇怪的巨鹿吸引住了,它是如此的巨大,头顶有着一对掌形鹿角,奔跑起来,浑身的肌肉哪怕是浓密的皮毛都不能遮掩。巨大的蹄子每踩入积雪,又立刻扬蹄卷冰,声音有力沉重,比骆驼还要大力。

“这……这是什么!”

突厥人是见过驯鹿的,但是这两头大公鹿,并不是驯鹿,而是驼鹿。是流鬼国世子可也余志进贡唐朝时,被长孙冲在辽东截留下来的珍兽。当时贾氏见到这种珍兽,便想到要将这一对巨鹿,跟北地驯鹿杂交,以繁衍后代。

当然,失败了。

这也是为数不多被驯养的驼鹿,比骆驼还要高大,哪怕是北海黑牛,其庞大的身躯在蒙兀室韦人眼中,是相当的迫人。可北海黑牛那六尺的身高,在这对巨鹿面前,还要矮上一头。

张德也是见过这两头巨鹿的,算上鹿角,这是三米以上的高度……

老张并不知道它们到了西域,谁带过去的,自然也不清楚。但既然出现在朱俱波,还能冰天雪地中拉着十名弓弩手的爬犁,可见带它们过来的人,也是相当的有想法。

嘭!

弓弦震动,飞箭迅速将躲藏在掩体后,双目圆瞪不可思议的突厥人射死。

“这是甚么神鹿!竟是这般大力!”

“流鬼国的珍兽,说是流鬼国北地使鹿部的至宝,天下仅此两头。乃是孪生兄弟,好家伙,当真威猛!”

吭!吭!吭——

驼鹿冲锋之后,会有闷罐也似的回响,声音相当的厚重,乃是上品重低音,任谁听了,都要愣上片刻。

“都尉竟然连这等宝物都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