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作之余,就像现在,辍耕之垄上时,常摸着手上的茧子,空空的腹中,怅恨良久,于是我便对一起庸耕的同乡说了一句话。”
“说了什么?”士卒们好奇地凑过来。
“我说‘苟富贵,无相忘’!”
陈胜这一句话嚷得很大,仿佛也是对身旁数百士卒说的。
他站起了身,指着脚下土地道:“富贵就在脚下,第一个刨到的人,倍其赏,加酒肉!”
这下士卒们好似打了鸡血,复又站起来,在山包脚下拼命干活,挖出的土又被人运走,整个过程极其熟练。
陈胜满意地看着这一幕,招呼远处的一名方士过来。
“这下面,当真有大墓?”
生活不易,改行当了摸金定穴的方士一口咬定:“郡尉放心,此必为中山国的大冢!”
原来,陈胜带着这批人来此穷县,可不是为了开荒种地,而是“盗发冢”。
在秦朝,盗墓可是大罪,律令规定,当与伤人致残、讹诈、杀人及拐卖人口等同罪,都应处以磔刑,南郡安陆县某黑亭长上任之初,就因为捕获一群盗墓贼而扬名发迹。
但眼下番吾复归赵国,出于对秦的愤恨,赵王歇将秦律一概废弃,复用赵国律法,看似有法,实则整个国家都成了法外之地,轻侠贼人的乐园,社会一片混乱,被派在各地的都尉、司马们甚至还有装成盗匪劫持来往行人,杀人放火。
这都没人管,陈胜不过是盗个墓,更无人来说他了。
至于道德谴责……更不存在。
“入乡随俗啊。”
陈胜也不由嗟叹:“若在阳城,在楚地,我这么做,恐怕要被人戳脊梁骨,咒骂我断子绝孙,但在恒山郡,盗冢不过是寻常事,饭后谈资耳。”
这恒山郡地薄人众,光靠那点土地可养不活数十万百姓,于是就形成了懁急,仰机利而食的民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