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来是你的部下。”军法吏摇了摇头,将事情的经过跟黑夫说了一遍。
原来,一刻之前,有一个屯押送着共敖二人来到军法吏面前,连带的还有一个沾满灰土的头颅。那个屯的屯长说,自己这个屯在奉命去城北搜索残敌的时候,发现两名正在打斗,争抢首级的士兵,于是就将他们擒下,带了回来。
“我没有争首!”
脸被按在地上的共敖艰难地喊道:“这首级确实是我砍下的!”
一旁与他对峙的另一人,那个干瘦的秦卒也急忙高呼道:“法吏明鉴!这首级明明是我斩下的,当时我正要将头颅挂到腰上。这时候此人过来了,他自己没有斩获,看到了首级,顿时眼红,又见我瘦弱,竟起了邪念,拔剑来争抢,我与他就这样打了起来!”
“呸!一派胡言,我共敖,岂会做如此下作之事。”
二人各执一词,军法吏一时间有些不好判断。
像争首这种事情,他是司空见惯了,每场战役都会发生。有时候会出现十多起,甚至会出现秦军自相残杀,砍了掉队袍泽首级来献的事。
因为和其他国家的军队不同,秦人对这些血淋淋、臭哄哄、一般人避之不及的死人头可谓趋之如骛,甚至不惜大打出手。因为在秦人眼中,人头已不是人头,而是可以用来兑换爵位的“硬通货”!
这时候,军法吏就要像郡县里的狱掾断案一样,招来目击证人,一一询问清楚。
但不管是和共敖一起行动的卜乘,还是另外那个争首秦卒“满”的袍泽,他们赶到时,都只看到二人拔刃相向,却没有看到事情的起因。
军法严苛,作伪证下场凄惨,卜乘和共敖又没什么深厚交情,当然不敢说谎,“满”的袍泽亦然。所以问了一圈后,军法吏一无所获,只能继续根据二人供词,以及那颗头颅的特征来做判断。
这时候,有一名负责诊治伤病员,同时帮忙检验头颅的医者,举着关于那颗争议首级的爰书过来了,军法吏接过来一看,却见上面写着:“验首级,小发,其左额角有伤一处,长五寸,深到骨,类剑痕也,其颈断处短而不齐……”
军法吏礼记让人检验共敖和满的武器,发现都是剑,都沾有血迹,一时间无法判断究竟是谁杀死了此人,并砍下其头颅。
整个过程,黑夫他们都在一边旁听,卜乘作证完毕后,凑在他耳边道:“屯长,共敖在大梁城下被编入我们屯时,曾说过一定要多立功,使爵位不低于屯长,他会不会……”
卜乘在怀疑共敖,他对这个一直摆着张高傲脸的没落氏族子弟,一直没什么好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