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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吏[校对版] 七月新番 1417 字 2022-10-23

但这才是开始,接下来,怒才真正告诉了黑夫,秦国的狱吏,亦可称之为“令史”的这批人,为何被称之为“中国最早的法医”!

怒在勘验记录完窗下的脚印后,又返回了侧室,这个凶犯最初作案的地方。他仔细查看了那仰躺在榻上的男尸,却见其面色惊恐,眼睛瞪得大大的,到死都没闭上。

怒没有过多纠结于尸体的面部表情,让文吏继续记录爰书。

“死者是壮年男性,皮色黄,身长7尺1寸,头发长2尺。死于侧室榻上,仰卧,头朝北,脚朝南。手背有一处刃伤,长四寸,宽一寸,疑似反抗时被割伤。致命伤在喉部,沿着脖颈,长三寸,宽半寸。两处伤口都是横向的,创口平滑,像刀割的痕迹。男尸喉部大出血,污染了床榻、鹿皮、背部和地面,其余部位无伤。”

“男尸上身不着寸缕,腹部有灸疗旧疤两处;下身穿单布短裳,短裳已染血。床榻之下,有两双秦式麻鞋,把稍大的一双鞋给男子尸体穿上,刚好合适。榻旁的矮案上还有几件衣物,有男有女,其中还有一柄木剑鞘。塌下地面坚硬,未见凶手痕迹。”

一套下来,黑夫不由叹为观止,这怒的尸检水平,程序规范,所形成的“封诊式”一点不逊于现代司法鉴定。

所谓“封诊式”三字,在秦律里,指不同的司法行为和执行要求。“封”即查封,“诊”是勘查、检验,“式”就是司法规范;验尸即属于“诊”的一部分,这本就是令史的工作。

而后世的现场痕迹物证的保护方法,除了黑夫拉起绳索阻止旁人进入破坏,并将痕迹物证用白灰圈划出来外。无非就是对发现的尸体、血迹、手印、脚印、痕迹以及被破坏的物体、作案工具等,以记录的方法加以保护。

这正是怒在做的工作,只可惜秦国没有相机,甚至连纸张都没有。那笔吏只能一手端着木版,一边艰难地记下怒的每一句话,因为载体的限制,所以务必言简意赅,并极为精确。

记录完第一具尸体后,怒又马不停蹄地前往正室的女尸处。

这女尸的下半身是光着的,结合那男子也上身裸着,不难想象案发时他们在做什么。但一码归一码,因为距离门口较近,从外面都能看到尸体,黑夫便让人用草席盖住了她。

怒掀开草席,蓬松的乌发下,一张俏脸露了出来,只是有些痛苦扭曲。

黑夫暗暗腹诽:“在乡里中比较的话,的确挺漂亮的,难怪里监门会与其通奸……”

怒再往下掀开,却见一把刀插在她的背部,深深扎了进去……

一如方才对男尸的鉴定记录,怒又精确地描述了女尸的特征和致命伤位置、形状,甚至查看了头发,身体是否有瘀血等!这是要查明,她死前有没有再受侵犯。

看着怒看上去似有点猥琐,实则十分郑重的动作,黑夫便猛地回想起,自己看过的一些古代断案影视。官儿判案,发现死者表面没有异状,看起来排除了他杀可能。忽然这个官儿身边什么人提醒他去检验尸体头发里会不会有钉子,一查之下果然有,然后顺利找到凶手……

这种事情在秦国是不可能出现的,《封诊式》的条例里,就已经清清楚楚地写明了,头发内和会阴处,是验尸的重中之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