待到行刑结束,众人走在去南门的路上时,黑夫发现,周围的百姓看他的眼神,都有些不寻常。
如果说第一次擒拿三盗,打响了小名声,安陆县人对他是单纯的称赞,称赞不持久,个把月就遗忘了。
那么第二次,黑夫送了四千钱给公士去疾,他的“义”名传遍县城,安陆县人对他就变成了敬,敬重持续的时间更长些,但不过数载。
而这一次,黑夫带着亭部众人擒拿百余人归案,几乎灭绝了一个里,再加上今天官府当众行刑,以13个人残忍的死法,告诫了全县百姓“勿要效仿!”
于是安陆县人看黑夫他们的眼神,就变得又敬又畏了,远远看见了,少不了小心翼翼地朝他们作揖,然后让到一边。
虽然感到旁人目光的变化,但黑夫依然微笑着对每个朝自己见礼的人颔首。
东门豹就不一样的,他追求的就是这种被人高看敬畏的感觉,心中大快,腆着肚子,连走路都显得趾高气扬起来……
不过并非所有人都对他们保持敬畏,在前往南门的十字路口,就有一位骑手,驾驭着疾驰的骏马,竟是半点速度都不减,直愣愣地从他们面前掠过。不仅将季婴吓得坐在地上,东门豹也几乎被撞到!
“你这厮,没长眼睛么?”
东门豹指着远去的马屁股破口大骂,但那马背上的骑手只是回头瞅了一眼,甚至还笑了一下。
东门豹气不过,咬着牙道:“黑夫,要不要追上去,看看是何人如此大胆?定他个当街疾驰的罪!”
黑夫还未说话,季婴却连忙爬起来道:“阿豹休要惹事,看那骑手的打扮,当是南郡派出的传人。”
他自己就是邮传系统的人,对那人的身份自然不陌生。
“传人送加急信件时,就算当街纵马,也没人说他不是,再者,他身上背着染成黄色的竹筒,汝等可看到了?”
黑夫也好奇问道:“那黄色竹筒有何深意?”
季婴道:“那颜色,是官府专门用来报捷的!想必先从咸阳传到南郡,再一个县一个县地传下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