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牡丹亭——这个名字有什么典故吗?”阿瑟也在学习汉语,“牡丹亭”这三个字的发音还挺清晰,虽然免不了还是有点洋枪怪调,但已经达到能让人听得懂的程度。
“牡丹应该算是清帝国的国花,虽然清帝国官方没有确认,但实际上就是如此,至于《牡丹亭》,这是三百年前一位优秀剧作家的作品,在我们华人中很受欢迎。”李牧简单介绍,并没有详细介绍《牡丹亭》的大概情节,这要是仔细说起来,今天的饭不用吃了。
“就像《费加罗的婚礼》?”阿瑟按照自己的想象给《牡丹亭》下定义。
“差不多。”李牧微笑,确实,这两者都是优秀作品。
《费加罗的婚礼》是莫扎特最杰出的三部歌剧中的一部喜歌剧,完成于1786年,很受西方白人喜爱,前段时间阿瑟刚在乐府歌剧院听过《费加罗的婚礼》,所以印象深刻。
说起来,这个时代纽约人民的娱乐生活也够乏味的,作为最受欢迎的娱乐项目,纽约仅仅只有一家歌剧院,就是乐府歌剧院,这家歌剧院只有少量包厢,是富人消遣的工具,一般的中产家庭无缘进入。
二十一世纪美国最著名的歌剧院是纽约大都会歌剧院,这家歌剧院目前还没开始建设,要到1880年才会开工。
两人聊了没几句,服务员开始上菜,第一道菜就是清帝国北方传统名菜——烤鸭。
饭店的大厨师亲自为李牧和阿瑟服务,大厨师刀功精湛,片出的烤鸭薄如蝉翼,吃起来肉质细嫩,味道醇厚,肥而不腻,还有一股淡淡的果香,这让阿瑟拍案叫绝。
二十一世纪常有人说美国人不吃鸭子,原因一说一大堆,不外乎美国人天生爱好生命那一套,其实都是瞎扯淡,火鸡、牛难道就不是生命?
美国人不吃鸭子是因为他们不会做,李牧在美国呆了这么长时间,发现美国人的烹饪水平仅限于平底锅,颠勺对于美国人来说是不亚于汉语八级之类的难度,做不好,或者说做出来不好吃,自然也就吃得少。
但吃得少真心不代表不吃,美国人也是人,饿了连活人都吃,更不用说鸭子。
酒至半酣,阿瑟终于开始说正事:“再过两年,费城将会举办独立百年博览会,这个事知道吧?”
“知道。”李牧也算是工业大佬,当然知道这件事。
“我想把这个博览会弄到纽约来,你认为怎么样?”阿瑟征求李牧的意见。
怎么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