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实话,对于少女而言,油头粉面的翩翩公子杀伤力估计是比不上胆大心细脸皮厚的混蛋,要不为什么好白菜都被猪拱了呢——
而且李牧在格洛丽亚心中可不是简单的胆大心细脸皮厚,至少还要加上腹黑、危险、霸道总裁等等几个形容词,如果考虑到火车上的那些歌——那么还要加上才华横溢、兴致相投等等美誉。
好了,不能再加了,再加的话格洛丽亚就是无可争议的第一女主,实际上不是,节操鱼郑重声明,本书第一女主实际上是温柔可爱的“照夜玉狮子”——
李牧几个人聊得热乎,谁都没有注意到,某位顶着一头乌云的“表少爷”已经黯然离去,或许某位“表少爷”的内心独白是:今天你对我爱答不理,明天我让你高攀不起——
可是谁在乎呢!
稍晚些时候,一脸疲倦的威尔和朗克尔终于补完觉,努力爬起来和李牧共进晚餐。
毕竟是上了岁数的人,精神头和年轻人不能比。
当然了,威尔肯定不承认他已经上了岁数。
“啊,我喜欢朗姆酒,这里可是加勒比,海盗、自由、朗姆酒才是永恒不变的主旋律。”威尔终于找到了来古巴的理由,生命的真谛就在于随时随地都有酒喝。
“虽然我一向不赞成你说的话,但这次我要说,你这个粗鲁的家伙居然难得的说对了一次。”朗克尔也兴致高,看样子朗克尔和威尔在船上相处的不错,原本应该是八竿子打不着的两个人,说话的语气居然很亲密,真是难得。
“如果你们喜欢的话请随意,当然我建议加了冰之后口味更好,纯正的口感不会改变,果香依旧浓郁,还增加了一丝冬天的气息,在这个炎热的夏季,还有什么比来一杯加冰的香槟酒更惬意的呢——”李牧随口胡扯,刚开始还是朗姆酒,说到最后就变成了香槟酒。
朗姆酒的度数相对于李牧来说还是有点高,所以李牧还是更喜欢葡萄酒,这么看来喜欢葡萄酒的还不少,某表少爷喝的也是葡萄酒,毕竟是久别重逢,格洛丽亚也破例喝了点,只有桑迪喝的还是果汁。
桑迪并不在意喝的是什么,实际上桑迪也弄了点葡萄酒,不过不是自己喝,而是喂给傻乎乎的“潘”。
狗对于酒精好像没有丝毫抵抗力,“潘”只是添了两舌头,然后就一脸陶醉的开始呼呼大睡,把龙虾放在鼻子边都叫不醒。
“夏天喝点加冰的朗姆酒确实没错,但应该像瑞士人和苦艾酒那样,先把一大块冰放在酒杯里,然后加入七十度以上的朗姆酒,这样不仅不会破坏原有的口感,而且还能喝到朗姆酒从纯烈酒到‘水割’的不同滋味。”某表少爷终于找到机会卖弄一下。
这个是有针对性的,因为李牧的葡萄酒里加的是小冰块,李牧喜欢看到摇动杯子时,白色的冰块在红色的酒液里追逐相撞的感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