耿天骘神色古怪的道:“案情比较简单,且非常典型,带起了非常大的民意。现在的大环境讲究凭本事吃饭,真没谁喜欢小偷。经过核实这个弄死自己的小偷是个惯犯,街面上的人,包括司法口都非常清楚他是个混混,他家里人是邻里公认的刁民。被偷的人虽然是个地主秀才,但平时为人口碑不算坏,相对得民心。于是几家报纸一报道,现在这案子变成了大名府最热门,包括穷人百姓也几乎一致在力挺被偷的地主。于是判院驳回‘刁民’赔偿请求,支持地主胜诉。案子已经完结,相公虽然理念和他们有差别,但建议别在这种敏感案子上多事,把文书签了结案吧。”
王雱又拿起文书看了一遍,却没有签,喃喃道:“但我有不好的感觉,前番在堂上和苏轼扯犊子我就感觉有些不对,加上这个案子诡异出现,我认为没那么简单。像是有人给我下绊子。”
耿天骘不禁愣了愣,这么简单的案情,已经可以确定那人就是惯贼,是一家刁民,民意上也是一边倒,判院驳回刁民赔偿请求这根本没毛病的。于是耿天骘道:“少爷你是不是想多了?”
“没想多,这些讼棍真像给我下绊子。传我话,驳回判院决定,立即拘留双方当事人,严禁各报纸对此案指指点点,三日后我亲自升堂重审。”王雱道。
耿天骘没办法,叹息一声离开了。衙内又犯浑了,和他们大名府司法口的暗战真开始了。
王雱有自己的担忧,大宋的气候,红线不是贪污,而是判决。这是从大宋开朝就延续的规矩,太宗皇帝真因这些处理过重臣,执政失误甚至贪污一些在大宋没人管,算错不算罪。但如果在判决书上签字、真造成了什么冤案,在大宋就是丢官的理由。
这个案子明显有人带节奏,借着王雱“穷人没饭吃去田里吃不算偷”的指导思想,想在其中浑水摸鱼,甚至是想借此把王雱搞下去,想借用司法上的错漏,否定此番的严打整治。
这就是被迫害妄想大雱审核文书的第一印象。
加上极端法制派包拯在大名府督查,一旦签了字出现纰漏,那就祸闯大了……
三日后是公审。
之所以拖延三日,是大魔王连耿天骘的话也不全信,亲自带穆桂英微服私访三日,方方面面的了解了此番案件所涉及的人的背景和为人口碑,收集了大量的民众意见和观点。
公审现场除了有无数的地主,还有无数百姓围观,因为这个事现在太热门了。
司法泰斗包拯也都到场列席旁听,这又是大魔王上任大名府以来第一次升堂问案,所以真有压力。
在耿天骘陪同下,王雱歪戴着官帽走入上坐,对包拯抱拳道:“明府需要上位联审否?”
这在大宋是可以的,张方平就这么干过,不过包拯不太喜欢这一套,拒绝道:“你自便,本部司旁听。”
于是王雱不在客气,一拍惊堂木道:“大名府升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