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的父母是双职工,从小她就过着衣食无忧的城里人生活。那个时候她还有她的骄傲,过着大部分人都羡慕的好日子。
可是好景不长,她的父母在一次意外当中双双去世了。从此她的天就塌了下来,生活上从衣食无忧直接坠落成无家可归,饥寒交迫的日子。
她都记不清自己是饿了多少个日日夜夜,冻了多少个疮疤。就在她感觉自己要去见爸妈的时候,曾经那个处处艳羡他们的叔叔终于来接她了。
她清楚的知道,眼前的这个男人是个无利不起早的人。以前爸妈还在世的时候,他就利用亲情硬要了不少的好处,最后还没有得句好话。现在爸妈不在了,他还能来接她回去,一定是有着巨大的好处才肯做的。
果然,他接她回去的第一天就直接说:你要是不想当一个没人要的孩子,过着沿街乞讨的日子,你就把你爸妈的工作让给你哥哥姐姐。不然我们可没有钱养活个吃干饭的。
她不想答应,但是没办法。她年纪还小,光靠一个人生活是绝对不可能的。她也不想过着饥一顿饱一顿的飘荡生活。所以她答应了。
她想她已经给予了这么多,他们应该会供她吃喝,让她继续上学的。没想到,所有的噩梦才刚刚开始。
她不但没了学上,还得战战兢兢的伺候这么一大家子人。如果能吃得饱穿的暖,那也能说得过去。但是他们居然让她吃剩饭!如果今天剩的多,就能吃得饱。要是没有剩饭的话,只能饿着肚子等下一顿。
这种苦不堪言的日子她过了整整十年!终于熬到了十八岁,她可以去要回爸妈的工作了。
她知道,如果她强行从哥哥的手里把工作要回来,肯定会跟叔叔一家撕破了脸。
撕破脸就撕破脸,这个时候如果再任由他们欺负下去,往后的日子只会是被卖给个不入流的人,拿到了一笔彩礼钱,结束了她的余生。
所以她打着年纪小被人坑的旗号,找到爸妈以前的旧同事,帮忙给跑事,承诺以后的每个月工资会拿出一半来孝敬他们。
因为她坚信有钱能使鬼推磨,这些人得了好处,就会把事情当成自己的去办。
果然事情进展的很快,也很顺利。她抢回了工作,往后的日子,只会是吃得饱穿的暖,手里握着属于自己的工资,想怎么花就怎么花。再也不用看人的脸色,吃别人的剩饭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