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赫煊笑道:“就拿法家来说,中国历代王朝一直是外儒内法。法家并不特指法律,奉行宗旨为‘法’、‘术’、‘势’三者合一。法代表规则,术代表手段,势代表权威。这是完全可以套用于现代任何政体的,即法律、国策和政体的紧密结合。不管是共产主义、资本主义,还是社会主义,都必须遵循法家的法、术、势合一原则。用最符合国情的政体组建政府,此为‘势’;再以此来制定法律规则,此为‘法’;有了这些,再根据实际情况制定施政方案,此为‘术’。只要达到了法家的法术势三位合一,不管是什么政体,都能通行无阻,取得良好的效果,并促使国家发展壮大。”
萧伯纳还没什么反应,蔡元培就拍手赞道:“明诚此言大妙,对法家的解释让人拍案叫绝!”
也难免蔡元培会大惊小怪,民国时期的学者们,无限向往西方的民主法治,生搬硬套地把法家往上面扯,搞得法家只代表了以法治国。
其实法家的治国理论是非常系统完善的,商鞅属于“法”派,以慎属于“势”派,申不害属于“术”派。到了韩非子时期,法家终于三派合一,韩非子称之为“不可一无,皆帝王之具也”。也即是说,法、术、势三者缺一不可,都是帝王统治国家的重要工具。
那个时候,君王威严如山,令行禁止,为“势”。一旦皇帝命令不出京城,就是皇帝失“势”,天下必然大乱。而君王统御群臣的手段称为“术”,即帝王之术,如果皇帝没有帝王之术,难免被群臣蒙蔽,做一个无头无脑的昏君。“法”就更好理解,那就是国家法律,如果执法不公、有法不依,国家就要陷入混乱当中。
这是完全可以套用在任何政体的,属于非常完备的治国思想理念。“势”从皇帝改成政府,“法”依旧是国家法律,而“术”则是施政方略和公务员体系制度。
所以说,中国历代王朝都是外儒内法。
独尊儒术里面的“儒”,只是法家“术”的表现形式之一,通过儒家的思想来稳定社会而已。
第509章【服软】
周赫煊说完法家,又狂侃了一堆儒、道、墨,让萧伯纳对中国诸子百家有所了解。接着又说起人类文明发展规律,讨论古今中外各种文明的兴起和衰落。
萧伯纳就一著名的戏剧家,他关于渐进社会主义的政治理念,还是受到马克斯·韦伯夫妇的影响,并非全部依靠自身能力而提出的。
马克斯·韦伯写过一本书叫《儒教和道教》,还写过一本书叫《印度教和佛教》。如果现在是韦伯和周赫煊在聊天,两人肯定互有来往,激烈争论,因为彼此的知识层面比较接近。
但萧伯纳就显得力不从心了,他对中国文化全然不懂,更不了解所谓的人类文明历史。周赫煊说得越多,萧伯纳听得就越晕乎,听是听懂了,就是不知道该如何反驳。
在周赫煊丰富而强大的知识量面前,萧伯纳的小幽默完全不顶用,坐在那里就像是一个傻子。
林语堂这个萧伯纳的脑残粉,看到偶像吃瘪,他心里也有些急啊。不过作为中国人,林语堂又盼望着周赫煊胜利,那种患得患失的心情极为纠结。
蔡元培抱着看好戏的心态,全程笑而不语,同时暗暗惊讶周赫煊的知识量之丰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