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出什么岔子?”赵成琇不满地扫了一眼赵弘润,毕竟在这件事上,他还是能听得出,赵弘润说得就是他。
于是乎,赵成琇当即吩咐人取来笔墨纸张,由他主笔,按照赵弘润口述的,一条一条清楚列在纸上。
因为封国的土地不允许私下买卖,因此,赵弘润并没有在这份字据上留下什么把柄,他将用“买”这个字改成了“租”,大意就是用十五万两租用博浪沙,至于年限嘛,赵弘润说出了一个丧心病狂的年限,九万九千九百九十九年!
人是根本活不到这个年限的,而大魏,多半也难以维持那么久,说白了,这等年限的租用,其实跟卖已经没有什么区别。
若有唯一的区别,也仅仅在于这份字据让人抓不到赵弘润的把柄,毕竟大魏刑律严禁封地私下售卖,但是在租用方面,却还未出台相应的法律,因此可以说,赵弘润是在钻大魏刑律的空子。
写好字据后,赵弘润与赵成琇分别在字数上写下了各自的名字,并且盖上了手印。
为了使这份契约变得更具说服力,赵弘润还假意与赵成琇提起了这份契约的可信度。
赵成琇不疑有他,亲自去找到了他父王原阳王的印章,在契约上盖了印。
“这可真是……意想不到的天大收获啊!”
吹了吹契约上的墨迹,赵弘润将其递给宗卫沈彧,叫他妥善保管,必定日后若是原阳王这一系反悔,这可是最有力的还击。
当然了,此举也多半会使赵弘润与原阳王一系成为敌人,若是赵弘润日后不设法给予原阳王一系一些好处的话。
但不管怎么样,这些都是值得的。
“世子放心,明日本王就令人将那十五万两白银运到原阳来!”
赵弘润信誓旦旦地向赵成琇保证道。
不可否认,他现在手中就只有还存在户部的五万两白银左右,但相信以他冶造局在蜡烛分利中所占的利润,户部借给他十五万两白银,根本不成问题。
而听闻此言,赵成琇顿时眉开眼笑,一时间仿佛与赵弘润化解了曾经所有的矛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