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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一个目前在北阳绝对的富豪圈。每个人的身家说出来都是令人生畏的数字。但财富多是以股份的形式存在的。每年年初(一般在二月末)都会书面确认股权。联投成立后总部做的主要工作之一就是明确手下一二级公司经营者的股权确认及分红。最初大家的股份都是在各自的公司,几个一级公司,陶氏建筑,傅家堡实业,枣林建材,明华贸易,以及后来加入的新都机械,每个人的股份只存在于自己的企业中。只有荣飞一人在所有的企业中都有自己的股份,其他领导都没有这个情况,包括联投的二把手隆月,隆月的股份最早是在明华贸易中的。

在记忆里的研修期间很是研究了当时国内最著名的民企或者类似于民企的企业,如联想,华为等。荣飞认为华为的股权管理模式是最好的。华为聘请人大教授为华为制定企业战略规划,参照了当时出台的《香港基本法》,很创意地将这份规划叫做《华为基本法》,华为的一把手要起草《基本法》的教授回答三个问题,华为是谁?华为从哪里来,华为要到哪里去?这部“法律”前后搞了三年,一直到97年春才定稿,共103条。这部被后来认为是改革开放以来中国企业的第一部企业管理大纲的东西,创始人惊世骇俗地提出了员工持股的感念,“普惠认同华为的模范员工,结成公司与员工的利益与命运的共同体。”为此,华为的创始人大量稀释自己的股份,转让给了骨干管理层。

荣飞对华为的这个创举钦佩之至。中国不乏目光远大的企业家,也正是华为的这个做法,让华为成为一家前程远大的中国公司。

在最初设立联投时,荣飞就参照了华为的员工持股制度。现在的华为还是名不见经传的小公司,荣飞也没有兴趣调研它的现状,但可以肯定,华为现在还没有《基本法》。联投也没有叫《基本法》,而是用了不起眼的名字——《联合投资公司股权管理与激励暂行办法》,这部八千余字的文稿是荣飞自己执笔写出的,规范了最初的股权管理模式,对于荣飞自己出让股权,联投旗下各企业的高管们基本抱着欢迎的态度。这部暂行办法在三年内做了二次大的修订,将受股范围扩大至中层(含主任工程师),对股权转让及分红做了详尽的规定。荣飞的目的就是将这帮创业元勋们用利益紧紧捆在一起,让他们与企业荣辱与共。记忆里参观华西村时华西的掌门人说过一番话,大致意思是如果管理者每年的薪酬高达数十万时,企业离解体就不远了。这个道理很通俗易懂,股权是一个抽象的东西,但分红却是实实在在的。

所以,按照《暂行办法》,联投的老总们除掉他们的薪酬,大部分收入都转为了股权。而他们的股权根据其职务和任职年限确定了上限比例,这个比例将随着企业的资产规模和经营规模做动态的调整,趋势是越发展经营者的股份越少。股份去了哪里?自然是转给了更多的“骨干员工”了。他们的分红都是象征性的,比例虽少,但因为基数的庞大,每年实际到手的现金也是一个惊人的数字。因此像崔虎等人才可以最早实现了富豪的生活。只有联投高层极少数人才知道这些老总们真正的财富在股权,而不是薪酬和分红。

三年来,出让股份最多的正是荣飞自己。结果就是在他的股份逐年减少的同时,他的现金存款却直线上升。联投总部的资产部专门有人管理荣飞的个人账户。

联投旗下的一级公司中,只有麒麟和明华贸易是例外。建设麒麟汽车的资金大多来自明华贸易的巨额金融及贸易盈余。因此,麒麟的控股方说是联投,不如说是明华贸易更为准确。为了确定麒麟的地位,92年初联投旗下的各企业进行了一次内部的换股,近年来盈利最多的陶氏建筑和傅家堡实业大规模向麒麟注资,用于稀释明华贸易的股权比例。

……

大家只是象征性地随了份礼。荣氏餐饮分出去后不再受《暂行办法》的约束了。公司运作一直良好,每年陶莉莉的分红是一个很可观的数目。秦至善此次来也是与总裁叶家澜及陶莉莉等商量扩张问题,计划在临同等省内城市开设分店。

隆月、邢芳、王爱英、殷淑等女宾坐了一桌,不喝酒,邢芳在酒席上对王爱英说,“你们是不是帮莉莉姐找个人?”

王爱英本是热心人,这个念头早已有过,“怎么没有?她根本不想此事啊,说了几个,连听都不想听……”

陶莉莉只有四十二岁,孤身一人过完一辈子想想也觉得有些残酷……

“条件太好,选择的范围反而窄了。”隆月说。

这是事实,一般的恐怕陶莉莉真瞧不上了。

自结婚就有些远离尘世生活在象牙塔里的邢芳道,“只要对她好就行嘛,管其他的干啥?”

这个条件其实是最高的,对人性和社会比邢芳又更多了解的隆月和王爱英闻言只是笑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