左右不成,又动了别的念头,要不还是别去当兵了,就在附近猫着,还得自由,不过浪迹在外总不如混入军中安全,不管被哪一方发现行踪,都会被视为对方的奸细,抓起来严加盘缠是免不了的。再者,参悟天书需要很长一段时间,不是一年半载能够完成的,这段时间吃喝怎么办,生火还是不生火。
权衡利弊,还是混入军中最为实际,不但能隐藏行踪,一日三餐还能吃现成的。
不过眼下没什么合适的机会,先等等再说吧,趁机观察一下双方的情况和士兵的日常。
出征的队伍分为作战和后勤两部,作战的士兵占了总人数的八成,剩下的是后勤士兵,砍柴,取水,做饭,养马,修理军械,调配辎重粮草,还有送信跑腿倒马桶的。
他本想混入后勤队伍,但观察过后发现作战的士兵更舒服,在不打仗的时候都在闲着,乐意动的可以洗洗衣服,懒的就在营地附近晒太阳。
随身的干粮已经吃完了,这么饿着可不成,撑到天黑,准备动身找东西吃,站起之后意外的发现东面山坳里有匹马,马身上有鞍具,应该是匹战马。
到得近处,看的更加真切,这的确是匹战马,应该在之前的战事中逃离了战场,马鬃有些杂乱,身上还沾附了一些苍耳,在野外应该流落了不短的时间。
看到这匹战马,南风有了主意,缓慢靠近,试图抓它。
那马在野外流浪的久了,生出了野性,见到有人靠近,转身想跑,南风一个箭步冲上去,抓住缰绳将其拉住。
这马终究是战马,不似野马那般桀骜不训,跑不了也就不跑了,亦不嘶鸣挣扎。
有了马,还少一套兵士的衣服,这个就好办了,趁着夜色潜入营地,偷一套。
包袱不能带进军营,就近寻个安全所在仔细藏了,换上军服,带上少许银钱,再带上一本九州字典,齐了,可以动身了。
但动身之后却不曾骑马进入军营,而是往东去了。
东魏一方有十万大军,正所谓三军未动粮草先行,这么多人总要吃饭的,后方得往这儿运粮啊,运粮就得有运粮队伍,他往东就是寻运粮队伍去了。
晚上自小镇的客栈上住了一夜,顺便探听点消息,这里虽是后方,离战场却近,前方战事如何这里的人也知道,既然要混入军中,总不能连什么时候打过什么仗都不知道。
运粮也是有规律的,多长时间运一趟客栈的伙计都知道,按照惯例,运粮的队伍明天中午就能到这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