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慕发自内心道:“柳姑娘的厨艺,李慕自愧不如。”
一般来说,能歌善舞的女子,家境一般都不低,同时还能具备这种厨艺,便十分难得了。
柳含烟微微一笑,说道:“晚晚可是对你的厨艺赞不绝口呢。”
“我也只是会煮几碗面而已。”李慕谦虚了一句,将今天赚到的那十两银子拿出来,放在面前的桌上,说道:“这是那天的药钱,柳姑娘请收下。”
柳含烟也并未拒绝,收下银子之后,说道:“我一会儿让晚晚将欠条送过来。”
无债一身轻,虽说他的第一桶金全都用于还债,但若是《聊斋》能被认可,就算他不能一书爆富,以后的生活也会改善许多。
吃过晚饭,柳含烟先回去了,晚晚则留下来帮李慕收拾碗碟。
李慕对柳含烟还是挺好奇的,她身上既有大家闺秀的高贵冷艳,又有邻家姑娘的平易近人,唱的一首好曲,烧的一手好菜,一个弱女子,只身带着一名小丫鬟,就敢在陌生的地方闯荡,这份胆气和魄力,许多男人都没有,在女子身上更是罕见。
一起刷碗的时候,李慕问晚晚道:“晚晚,你和你家小姐以前在什么地方生活,为什么会来北郡?”
“以前在中郡。”晚晚将洗好的碗放在一边,说道:“小姐说在中郡生活太累了,吃饭贵,宅子贵,胭脂水粉贵,什么都贵,于是我们就搬来北郡了。”
李慕又问道:“你家小姐没有家人吗?”
晚晚道:“小姐的家人就是我啊。”
李慕道:“我是说,她的父母,兄弟姐妹什么的……”
“没有。”晚晚摇头道:“我被小姐捡回来的时候,小姐就是一个人了,后来听坊主说,小姐是被卖进乐坊的,家里人应该早就找不到了……”
李慕以为柳含烟应该是出自高门大户,没想到她竟有这样的经历,难怪她曲子唱的那么好,各种乐器都精通,随后又想到什么,诧异的看着晚晚,“你是被她捡回来的?”
晚晚不好意思的吐了吐舌头,说道:“逃荒的时候,爹娘嫌我吃的多,就把我丢在了路上,是小姐把我捡回来的,如果不是小姐,我五岁的时候就饿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