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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裙摆之下,却是一双三寸小脚,正在摇曳生姿。

张瀚倒吸一口气,裹小脚确实是汉人的烂风俗,起自南唐,北宋南宋一脉相承,明人也有裹脚的,但数量并不多,小门小户和农家女儿还是不裹脚的,全面裹脚之风,来自于礼教大防无比兴盛的“我大清”。

张家上下就没有裹脚的,毕竟只是中等门户,太爷和张瀚的父亲都没有纳妾,小脚女人也就无从进门。

“娘,这是怎么说的?”张瀚感觉不妙,急转回头,看向常氏。

常氏却是笑吟吟的打量着“金莲”,眼中甚是满意的感觉。

听着张瀚问,常氏才把目光依依不舍的收回来,对着张瀚正色道:“以前你还不懂事,这阵子看的出来你已经长大成人,这李金莲就是为娘托马大娘替你找来的妾侍。”

“啊?”张瀚感觉自己眼前小金星乱冒,这算是哪一出?不是说不成婚不能先纳妾吗?不是说大户人家规矩多吗?张家不是兼商兼读的大世家吗?就算是不守这些规矩,也没有理由弄这么个货色给自己当妾侍吧?后世的张瀚好歹是见过看过也吃过的,各种美人都尝试过,眼前这“美人”,实在无福消受啊。

张瀚惊呼时,分明看到李金莲的嘴角微微一撇,一副高傲模样,显然对张瀚的菜鸟模样,十分不以为然。

“娘,儿子还没有娶妻,怎么就纳妾了啊?”

当着这么多人,张瀚不好坦白自己的审美观,只得采用迂回战术。

“原本也是不好这么做。”常氏叹道:“不过你祖父孤身一人到新平堡来,又只你父亲一个儿子,你父亲又只有你一个,咱家的门户太单薄,你既然懂事了,早纳定个妾侍服侍你也好,早早多生几个孩儿出来,娘也早点抱孙子。”

提起抱孙子,常氏已经是眉开眼笑,眼神又不自禁的看向李金莲那边。

原来按此时的标准,这李金莲是典型的生养之象,大胸脯大屁股,不仅能生,从面相来看还是宜男之相。

这马牙婆,这一次果然没有哄人,也对的起五十两的中人费。

至于李金莲这个妾侍,足纹银三百两。

一般女子,自不用这个价格,这几年的年成都不好,山西这边虽不至于形成逃荒大潮,可人牙子手头的女孩子最多卖几十两,李金莲之所以贵,是因为是大户人家丫鬟出身,经过调教,知晓礼数,当然,也验过正身,还是处子之身,否则常氏是断然不准她进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