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人各自举杯一饮而尽,林氏又丢了几片肉进嘴里,吃相很不雅观。范进遇到过的女子里,即便是胡大姐或是梁盼弟这样生计艰难的,见到食物时,也会刻意维持个体面,尽量让自己斯文一些。

只有林氏吃起东西如同抢饭,抓起肉就朝嘴里丢,吃相与那些码头上的苦力没什么区别。一边吃一边咋着嘴:“省城里的东西就是好,这肉卤的真香。在海上,可吃不到这么好吃的东西。”

范进刚刚在凌云翼那里吃过饭,所以没怎么动筷子,只看着林氏一个人,把买来的三斤猪头肉消灭过半。等到肚子里有了些食,林氏才放慢了进食速度,范进这才道:“你很饿?”

“当然了,把戏被人戳穿了,就没人管我饭吃,当然会饿了。两个女人带着孩子去了你那,那头肥猪看我的眼神像看杀父仇人,守着他什么也吃不下。看到这猪头肉就像看到他被炖熟了一样,吃起来格外解气。再说我已经习惯这样了,在岛上不管男女老少都这么吃,像你这样斯斯文文的,早饿死了。”

“我听人说做没本钱生意的都是大碗酒大块肉的风光,没想到你们过的也挺惨。”

“说书人说的怎么能当真呢?有饭吃谁疯了去当强盗?我们有几万人,就是几万张嘴,每天最头疼的事情就是怎么给这些嘴找到食物。粮食从来都是不够吃,只能数着米粒下锅,手快有手慢无,不抢就要饿肚子。再说官兵、夷人都要和我们打仗,有粮食也要存起来,预备着打起来买不到米的时候,即便是大哥也经常挨饿的,所以见到食物就要吃进肚里,哪怕撑的难过也好过饿死。”

她又看看剩下的猪头肉,再看看范进,“你……不吃了吧?如果不吃的话我想把它带上,给我大哥吃。”

“姑娘随意就好。”

女子欢天喜地的把肉打了包,又到厢房里更换了衣服,等出来时,已经换了身斓衫,做了个书生打扮。时下广州这样打扮的人极多,穿这身衣服确实不会惹眼。只是她走路脚步生风的样子,怎么看也不够斯文,好在惊鸿一瞥间不用担心露馅。

城里一群大户都惦记着林氏的头,他们门下的护卫镖师,亦是支不可轻视的力量。即使在锦衣卫那里达成默契,下面的人搞什么手脚,还是可能出问题,必要的易容,也是安全的一部分。

范进看看天色道:“不急吧?时间还有富裕。”

“路上走走,说说话,留在这里,我怕那头肥猪会在背后咒我不得好死。”站在院子里,女子又朝上房里喊道:“我留在厢房的东西,算是付你的房钱。那几颗人头你交上去,可以换个不错前程,里面断魂枪华龙飞的脑袋,可是值二百两银子,便宜你了。一共也只睡了你老婆几个晚上,这么多银子够本了……”

房间里寂静无声,直到两人出了门,上房里才传出摔碎茶壶的声音和男子的咒骂。

这个时间,街上的行人实际已经不多,大多数书生都已经找到了相好,在听曲子或是喝花酒。偶尔有一些,大多是两两为伴的书生,或双手紧握,或双臂交缠,边走边亲切交谈,甚至还有人将头搭在另一人肩上,与情侣一般无二。

“这就是契兄弟了……”林氏显得很有经验一般为范进介绍道:“虽然都是男人,可是论亲密呢,却不输夫妻。听说连京城里也很流行这个,叫什么翰林风的。”她一边说,一边学着那些人的样子挎起了范进的胳膊,将头枕在范进肩上。

这样走在一起,肢体接触是免不了的,范进咳嗽一声道:“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