然而,这是一个讲究气节的年代,阵前不死,陷入贼中,已经是无法饶恕的错误,甚至可能永世不得翻身。明白了这些,才能明白为什么当日任福面对绝境要自杀。惟一死可以名志,陷身于贼哪怕受再多的苦,也是无法洗刷的污点。
刘平和石元孙未死,其实以前就有传闻了,几位沿边帅臣都得到了风声。徐平的选择是不闻不问,他们死与不死,都没有什么对不起朝廷的。范仲淹选择了为两人辨护,认为他们有星夜救援、力保延州不失之功,有并力杀贼、血战到底之劳,惟一的过错就是没有死于王事。小错不足以掩大功,以后可以不再重用,但也不需过于苛责。但朝廷里以宋祁为首的台谏言官,除个别人认为要就事论事,其他人的选择是不承认传言,一切都以两人战殁沙场为惟一事实。不管他们死没死,天下都当他们已经死了。
这种事情是有先例的。咸平年间康保裔力战无援,没于契丹,朝廷以他阵前战死而厚赐其家。实际上康保裔降了契丹,而且位高爵显。朝廷为了保存颜面,一直当康保裔已经战死,所有关于康保裔在契丹的消息都被封锁。并且康保裔的后人,一直都被重用,完全是当忠臣之后来对待的。稍后降契丹的冯从顺、王继忠等人,也是照此办理。
如果刘平和石元孙默默无闻地死于异国,那么这样的处理徐平也是认可的,他们本身大节无亏,作为死节忠臣并无问题。但现在党项亡了,他们这些被党项俘获的将领,不能再掩耳盗铃当作是死人。朝廷怎么处置,非常棘手。
他们没有投降,重惩徐平不认可。临阵脱逃的不会受到重罚,反而力战被俘的不能原谅,这不合理。以后谁还会奋勇杀敌?是不是大战一起都一哄而散才对?
见刘兼济一直不说话,吴遵路道:“依现在听野利大王所说,刘、石二太尉陷身于贼之后,一直坚不肯降,于国无亏。我和徐都护的意思,都是要力辨其功,其过不失大节。昨日徐都护已快马移文庞军法,让他星夜赶到兴府府来,处理此事。刘将军,明日你与我们一起入城,先安慰令兄。让他和石太尉相信,朝廷会禀公处置的!”
刘兼点了点头,默默躬身向徐平和吴遵路行了一礼,一句话都说不出来。
兴庆府里不只是刘平和石元孙,打了这么多仗,被党项俘获的宋朝将领不少。他们有的投降了党项,担任各种官职,还有更多的人跟刘平和石元孙一样,苟且偷生,不肯降敌。
投降了党项的自不必说,徐平可以直接问斩,甚至不需要庞籍来确认。但那些坚不肯降的,则要细加甄别,功过是非论清楚。功是功,过是过,不能再闭上眼睛就是天黑。
被敌人俘虏,有的人是贪生怕死,有的人是身负重伤,有的人是血战力竭,不应该是同样的待遇。后两种人,终归是无愧于国家,不当受到重罚,甚至该用还是要用的。
此次入兴庆府,徐平是以胜利者的姿态来的,不需要再蝇营狗苟,做那些掩耳盗铃的事情。胜利或许不能代表一切,但却能够予人以信心,改变态度。
现在朝廷之中,还是以实事求是对待被敌人俘虏的将领的意见为主。只是注重舆论的台谏言官们,认为阵前拼杀的将士,不能出现被敌人俘虏的事情。战事不利,将士就应该以身死节,不可苟且偷生。
随着战事节节胜利,大宋在军事上占据上风,这种思想终归会退潮,大家能够用更加正常的态度来对待前线战事。败了,有的人是不想死,有的人是求死而不得。
让刘兼济回去,准备一下明天面对刘平,徐平对吴遵路道:“刘、石二太尉陷于贼而未身亡的消息,虽然不突然,但对我们来说还是很棘手。安道,你认为该如何做?”
吴遵路略微沉吟,道:“依我之见,最好这两人以及其他力战之后陷于贼的将士,不要急着回京。先留在西北,立些功劳,将功赎罪,日后回去就容易说了。”
徐平点头:“此言甚善,我也是这样想的。西北正是用人之际,所谓知耻而后勇,这些人戴罪立功,想来也能尽职做事。——不如这样,我们两人保举,便以刘平和石延孙分任兴灵路的南北都巡检。我再从军中抽出人来,帮着他们整训许怀德原统禁军。如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