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阶级法之下,最低级的军官可以任意凌辱、打骂士卒,为所欲为,士卒稍有违犯便就犯了阶级法,非死即配。违犯阶级法,禁军上军立即处斩,下军及厢军流配。军官之间同样如此,上级掌握着下级的生杀大权。因为阶级法是严格区分一阶一级,上一级的命令不可违抗,哪怕就是上级军官作奸犯科,下级也不可以告发,不然先按阶级法治罪。
现在军中的副职有了跟正职统兵官分庭抗礼的权利,阶级法在他们这一层级便就废掉了。这让王守规和甘昭吉极度恐慌,认为徐平变了祖宗之法,在关山草原就发生了极为严重的争吵。甘昭吉本身也在阶级法限制之下,还有所收敛,王守规则直接要回京告状。
徐平很烦,一直在想解决的策略,再加上这恼人的天气,让他火气上升。
单从法律条文上看,宋军的军法极严,非常细密,在军中动不动就犯了死罪。实际这样严酷而细密的军法并没有可行性,要是真按着军法杀下去,不用打仗,沿边的从将帅到士卒,最少先要杀上个两三成。就连徐平自己,可能真按军法条文脑袋也得挂出去。在五代乱世,军阀们对手下的军士,一方面啖以厚利,另一面用严刑酷法,反正那时的人命也不值钱,杀剩下来的就是能跟着自己打仗的。现在到了正常的年代,再这样怎么可能?
过于迷信暴力,认为暴力能够解决一切的问题,本身就是不科学的。任何事务都有其自身的客观规律,粗暴地不按客规律行事,终究是要碰得头破血流的。根本原因,还是在于统治者没有把军事力量当作自己人中的一分子,而视其为朝廷爪牙,是驯养的野兽,必须用铁链和皮鞭来进行治理。问题是历史已经证明了,这是很可笑的想法,徐平怎么遵从?
一方面是严酷而细密的军法,单从字面意义上来看,这应该是一支纪律严明、井然有序、令出如山、人人奋勇上前的强军,从上到下,如身使臂、臂使指,指到哪里,打到哪里战无不胜的军队。实际上每谈起军中的阶级法,这也是宋朝君臣描绘的场景,仗打赢了就是严阶级法的功劳,打输了是阶级法还不够严,律条上杀的还不够多。
另一方面实际的战绩,除了太祖时期向南统一,到了太宗之后,哪怕就是打北汉,都遇到了不少挫折。后来跟契丹和党项开战,不但是不能对敌取胜,还连连出现主将畏惧不前、军队溃散的尴尬景象。放眼周边,手捧最严酷军法的宋军,已经没有能打赢的敌人了。
最最好笑的,对外连战连败的君主,比如宋太宗和宋真宗,还不断加严阶级法,并向朝中臣僚解释阶级法的好处。只要军中阶级严明,军队就战无不胜。
严酷的军法并没有多少可执行性,和平年代就连待遇优厚的禁军都逃亡不断。如果真按军法执行,并不用打仗,一支军队用个五六年的时间,没有逃亡的也被自己杀光了。于是便不得不选择性地执法,再加上太宗和真宗两朝故意用下级军官和士卒牵制高级的统兵官,这军法便也只能停留在纸面上。
法律要么简而刑重,要么严而不酷,这样才能有可执行性,才能实现预期的作用。又要严密,法律什么事情都管,又要用重刑,动不动非死即残,那就是秦法的后果了。
在这个世界上,越是在纸面上看起来美好的东西,就越是不现实,强行推下去只能南辕北辙。没办法,我们的世界就是这么不完美,追求完美就只能活在虚幻的世界里。
执行性强的法律必须有包容性,要么约束得少,犯了就是重刑。要么约束得多,什么都要管,那刑罚必然不重。想两者兼得,这法律有跟没有就差不多了,或许还不如没有。
乱世用重刑,哪个乱世的法律是条文清晰、追求公平公正的?
现在徐平面临的问题,要么是大规模地删并军法条文,要么是减轻刑罚,让统兵官不再一言不合就要砍脑袋。但现在,仅仅一个阶级法,两位宦官监军那一关就难过。
第38章 军法
回到帅府,徐平在自己长官厅旁边的小阁子里喝了一会茶,叫过谭虎吩咐道:“去请承受公事王守规和都监甘昭吉到我这里来,还有,让桑怿、张亢、高大全和景泰一起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