厉中坛紧了紧背着的包袱,到了一家路边的茶棚坐下,冷眼看着不远处两个书生打扮的汉人也慢悠悠跟了进来。那两人一个拿铁笛,一个背柄铁剑,好似游侠,却又一身青袍。
叫了茶,拿铁笛的书生见厉中坛一直紧盯着自己,不由一笑,拱手道:“这位兄台,在下华州进士张源,到党项来有些杂事。相逢不如偶遇,不知兄台怎么称呼?”
厉中坛冷冷地道:“素昧平生,各走各的路,何必这么亲热。”
张源道:“话是如此说,不过兄台一直看在下,倒是让我有些不好意思。”
“从绥德军出境的时候起,你们两个便就一直跟在我的身后,我又不是瞎子,怎能不看你?”厉中坛态度冷淡,“若只是顺路,那便就没什么话好说了。”
张源嘿嘿一笑:“你这厮好没道理,大家都是读书人,来到这异域他乡,无非是要搏一个富贵。常言道一个好汉三个帮,大家互相提携,才是正理,你如何拒人于千里之外!”
厉中坛冷哼一声,低头喝茶,再不理张源。
吴克侠喝了茶,对张源小声道:“兄弟,那厮看起来不是善类,何必与他搭话?”
张源道:“正是因为他不是善类,才是可交之人。夷狄之地不是我大宋礼仪之邦,满口之乎者也换不来身上朱紫。既然你我抛弃一切,来到这异国他乡,便就要做出一番轰轰烈烈的事业!我们已经弃国而去,不可能流芳百世,那遗臭万年也未尝不可。既然选了这一条路,那又何必在乎身边的人是不是善类呢!”吴克侠摇了摇头,也不接话,只是喝茶。
张源又道:“自从天圣二年落第,你我二人游遍西北边境,熟知地理人情,受了多少辛苦!一介书生,有此志气,换不来一官半职吗?可恨边地统兵的都是酒囊饭袋,无人慧眼识英雄,蹉跎至今!此去兴庆府,正是党项元昊广揽人才,欲举大事的时候,切不可错过了。我看边上那厮虽然是书生打扮,但这一路走来,不见丝毫疲惫,不比寻常人。我们这一次去是要做大事的,但凡是有真本事的,都应该结交一番。”
吴克侠小声道:“前途未卜,兄弟,多事不如少一事。就是到了党项,我们也未必一定能够大用。谋事在人,成事在天,我们不能把路走绝。”
张源冷哼一声:“不走绝又如何?在宋境我们能想到的办法都用过了,却只落得惶惶如丧之犬的下场。这一次到党项,没有后路可想了!”
厉中坛走得乏了,喝了一会茶,觉得肚中饥饿,便要了一壶酒,一盘肉,慢慢吃了填饱肚子。现在正是青黄不接的时候,一出宋境,就再难吃到一口青菜,肉食倒是便宜了一些,只是天天这样吃让人心里发慌,只盼着到兴庆府结束这难过的日子。
见厉中坛一个人在那里喝酒吃肉,张源看了一会,终于忍不住,长身而起,到他桌子坐了下来。把铁笛横在桌子上,张源口中道:“兄台一个人吃得快话,请我饮碗酒如何?”
厉中坛冷冷地看了张源一眼,才缓缓说道:“在我的桌子上你尽管要,我付账就是!”
“好,兄台果然是豪爽之人!”张源一拍桌子,转过头去,“小二,来两碗好酒!”